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现状分析与理性思考
——以宁夏塔桥村为例
2021-03-04刘卫宁
大连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农村
刘卫宁,刘 越
(河北科技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18)
农村社会治理是较为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包含了政府的管理、法定的制度、国家的介入和村民自治等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也在不断变迁,呈现出新的特点,也衍生出了一些新问题、新矛盾。特别是中国广大西北、西南、东北等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农村社会治理有所不同,既有共性,也有独特性。共性方面,均是以中国农村社会治理为大背景;个性方面主要反映为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构成等要素差异较大。要妥善处理“三农”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社会治理显然不可或缺。本研究基于农村社会治理理论,选取宁夏银川市塔桥村为案例,以个案分析的模式来折射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情况,就现存问题寻求解决之法,构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新模式。
一、本研究的理论依据
1.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
俞可平教授在研究中认为,社会治理主要包括政府管理和社会的自治[1]。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农村社会治理是将治理理论运用到广大农村社会的治理实践上。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农村社会治理的内容复杂。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相较于农村社会治理更显复杂,要全面关注社会治理中的个性因素,使社会治理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平稳快速推行[2]。
2.理论依据
本研究中涉及到的相关理论包括乡村治理理论、公共管理理论、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和社会变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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