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与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监管比较
2021-03-03刘明彦
银行家 2021年1期
刘明彦



2020年12月3日,《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由央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评估办法是2018年11月央行发布的《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之一,是结合中国实际对巴塞尔监管框架的完善,为评估和识别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从而防范国内银行“太大而不能倒下”的风险。早在九年前,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制定出评估与更高监管的制度。在金融全球化的当下,我们对两大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应当有助于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与监管,也有助于大中型银行更好地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标准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国际大型银行造成了较大冲击,但为避免对金融系统造成更大的损害,各国政府不得不对这些大银行进行救助,从而导致“太大不能倒下”顽疾进一步加剧。为了防范大型银行“太大不能倒下”的系统性风险,2011年11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该文件中提出针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计划,同时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名单。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评估方法由巴塞尔委员会制定,每年11月份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依据上年数据评出G-SIBs名单并予以发布,被评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之后,商业银行将面临更高的监管标准,包括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要求以及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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