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综合经营体系下商业银行发展策略
2021-03-03洪亮秦苗苗
银行家 2021年1期
洪亮 秦苗苗


金融综合经营的进度和成效
当前,我国实施的仍然是分业监管的体系。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呈现出综合经营的趋势,为了行业的规范经营,国家开始逐步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提出要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补齐监管短板;2020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市场准入标准,对股东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和运用、资本充足性要求、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防火墙”制度等关键环节提出了监管要求。将金融控股公司定义为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金融业发展实践,目前国内普遍存在母公司从事具体金融业务的现象,如各类银行主体作为母公司发展起来的金控公司,严格意义上讲,属于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此外,还存在着大量央企、民企、互联网公司布局金融行业而形成的“产融结合”类的集团,即母公司从事产业经营,严格讲不符合《办法》对金控公司的定义,长期以来对此类公司的监管不够明确,也成为风险最为集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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