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的建筑面积计算分析
2021-03-03陈墅香
福建建筑 2021年2期
陈墅香
(莆田市规划局总工办 福建莆田 351100)
0 引言
对建筑面积的复核是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审查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在工程建设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划管理部门要对建筑方案中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核查,出让用地的项目要符合出让规划条件,划拨用地的项目要符合发改委备案里的建设规模。当前,随着提高审批效率、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转换政府职能,可以以承诺制的形式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块的规划审查工作放到事后以抽查的形式,或直接到规划条件核实再进行核验,这样面积计算标准的统一性就尤为重要。
除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T50353)[1](下文中简称为《计算规范》)外,各地区根据自身建设的情况,也会出台相应的省、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标准,细化规划审批管理中的技术性要求。而且随着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综合技术规程》的出台,不仅统一规划核实了测量标准,也有利于规划许可指标的管控。
建筑形态丰富多样,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经过了多次修订,力求涵盖各类建筑形态,统一计算标准,但在实际规划面积复核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因人而异的面积计算争议问题。基此,本文立足新时代上述审查背景,探讨建筑面积计算的科学性。
1 建筑面积计算问题与对策
2017年《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下文简称为《管理规定》)中面积计算规则,在国标基础上,提出建筑容积率计算、基底面积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面积计算的细化条款,但在实际面积计算、核算工作中,仍然有计算不明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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