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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天任:人民革命政权首个省会城市法院院长

2021-03-03王涵

民主与法制 2021年47期

本社记者 王涵

>>邵天任 资料图

在中国法院博物馆的展厅里,静静地躺着一张薄薄的已经泛黄的公文纸。纸上印着仍然鲜红的文字,内容是这样的:“哈尔滨市政府聘任状,兹聘邵天任为本府地方法院院长 市长刘成栋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这张聘任状,见证了特殊历史时期中国法院发展历史的一个片断,更记录了一个老人投笔从戎、习律报国的传奇人生。

制造“溺亡”,锲而不舍奔向革命圣地

1940年8月的一天,松花江边的人群中突然传出一声惊呼:“淹死人了!”一位正在游泳的青年,沉入江中,逐渐没了踪影。路人们沿江找寻了一番,直到天黑,也没有找到这位年轻人,唯有一堆衣物和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被扔在了岸边。

第二天,当地报纸就刊登了消息:“哈尔滨地方高等法院一名推事(法官)在松花江游泳溺水。”这名法官就是当时伪满哈尔滨高等法院的民事法官邵天任。法院得知消息后,连续三天派人去松花江下游打捞,都没有找到他的尸体,便在他的履历表上写上了“溺水身亡”四个字,为他的“人生”画上了句号。事实上,他报国的人生才开始。

邵天任家乡亲人得知后,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他们认识的邵天任,水性极好,能潜水摸鱼,很久都不浮出水面,游泳的本事家乡没人比得了,根本不可能会淹死。

而事实上,这次溺亡事件,也是邵天任精心策划的一次金蝉脱壳的行动,目的就是为逃避日伪政府追查,秘密横渡松花江,最终到达自己心之所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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