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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变节”再考

2021-03-03谢海长

外国语文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华兹华斯威廉原则

内容摘要:以他对法国革命态度转变为主要说辞的诸种华兹华斯“变节”说深刻影响了两百余年的华兹华斯批评实践。但深入考察表明,华兹华斯并没有因为“害怕革命暴力”而反对法国革命本身,正是秉持“自由”原则让他发生了从支持法国革命到反对拿破仑征服战争的态度转变。同样,他在1818年威斯特摩兰郡选举中支持朗斯代尔家族候选人、反对1829年《天主教解放法案》、反对1832年《改革法案》等事件都是他信守早年“原则”的力证,而非所谓“变节”或“保守”的证据。

关键词:威廉·华兹华斯;变节;法国革命;拿破仑战争;原则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华兹华斯全集翻译与研究》(21&ZD28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谢海长,江西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和西方文学理论研究。

Title: A Reexamination of Wordsworths “Apostasy”

Abstract: The various charges of “apostasy” against Wordsworth, of his changing attitudes towards the French Revolution in particular, have profoundly impacted the Wordsworth criticism for more than two centuries. However, an in-depth reexamination reveals that Wordsworth did not oppose to the French Revolution per se for “fear of violence”. It is his adherence to the principle of “Liberty” that has caused his attitudes shifting from suppor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to opposing the Napoleonic wars of conquest. Similarly, his support of the Lansdale candidates in the 1818 Westmorland election, his disapproval of the 1829 Catholic Emancipation Act, and his opposition to the 1832 Reform Act, were all cases of his sticking to “principles” held in early years, rather than proofs of his alleged “apostasy” or “conservatism”.

Key words: William Wordsworth; apostasy; French Revolution; Napoleonic wars; principles

Author: Xie Haichang is associate professor at the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chang 330013, China). His major academic interests include British romantic poetry and western literary theories. E-mail: haichang001@sina.com

華兹华斯“变节”说几乎都是他同时代评论的产物,但却深刻影响了二百余年的华兹华斯批评实践。随着1813年9月骚塞受封“桂冠诗人”而率先被利·亨特(Leigh Hunt)称为“变节者”(Mahoney 15-16),华兹华斯1813年5月就任“印花税征收官”也被雪莱指责为抛弃了“真理和自由”的“自然诗人”(Reiman 39)。华兹华斯对法国革命的态度转变成为他“变节”指责的主要说辞,以至于他1821年复信友人专此回应。他在1818年威斯特摩兰郡选举中支持朗斯代尔家族候选人、反对1829年《天主教解放法案》(The Catholic Emancipation Act)、反对1832年《改革法案》(The Reform Act)等事件成为他“变节”或“保守”指责的重要说辞(Mason 20)。与骚塞遭遇一样,他在1843年受封“桂冠诗人”也被指责为“迷失的领袖”(Woolford 207-208)。百余年来,华兹华斯与法国革命的关系持续成为考察热点:或认为路易十六被处死及雅各宾“恐怖统治”让华兹华斯放弃对革命及共和主义原则的支持,或认为他的进步政治信仰维持到19世纪初年,或认为路易十六被处死及“恐怖统治”没有改变他的政治身份认同(Bennett 174-175)。虽集百余年之功,国外学界对华兹华斯是否“变节”或何时“变节”依然聚讼纷纭,尽管较多意见认为他“变节”发生在1797或1798年至1806年间,尤其在1802至1804年间(Fry 3)。

华兹华斯与法国革命的关系也是国内学界关注焦点。结合学术界关于积极与消极浪漫主义的划分,杨周翰先生1978年指出对华兹华斯的评价要一分为二,并提出华兹华斯“固然害怕雅各宾专政,脱离了斗争,但拿破仑的侵略战争也是使他失望的一个原因”的见解(转引自葛桂录87)。此后涌现出一批重新评价华兹华斯的成果,指出他“自始至终都未反对过法国革命”,“对雅各宾专政表示了不满”“不是什么不可原谅的罪过”(傅修延 23),认为不能将湖畔派诗人批判雅各宾专政这种“局部的错误”说成他们“全部否定法国大革命”(王木春 45)。不过,华兹华斯“对暴力革命感到失望后”寄望于“对人性的改造”(苏文菁 54),“在革命深入之后,从同情革命变为害怕革命”(刘春芳 140-141),“曾热情歌颂法国革命,但后来法国革命激化,……遂产生幻灭之感”(项晓敏 50)等后继认识表明,华兹华斯与雅各宾专政或革命暴力的关系仍是未竟话题。鉴于诸种华兹华斯“变节”说所涉时间事件各异,且至今尚未完全定论,本文将借由华兹华斯诗文书信重返历史现场,以期探求真相,正本清源。

一、辩证看待革命暴力

华兹华斯1790年7月至9月和1791年11月至1792年12月两度亲赴法国见证革命盛况,但这些经历却成为他“变节”指责的核心背景。在从欢呼革命的热血青年到害怕革命暴力的“变节者”形象塑造中,学界通常认为路易十六被处死及雅各宾“恐怖统治”促使华兹华斯放弃了对革命乃至共和主义原则的支持(Bennett 174-175)。但考察表明他并没有因为害怕革命暴力而“变节”。

路易十六被处死的消息于1793年1月24日通过伦敦报纸传开,兰达夫主教理查德·沃森(Richard Watson)于次日撰写布道文谴责法国弑君事件。兰达夫主教之前也支持法國革命,华兹华斯曾称赞他是“真理和政治宽容的捍卫者” (Worthen 81);正是对兰达夫主教改变立场的义愤促使华兹华斯撰写《致兰达夫主教的信》(A Letter to the Bishop of Llandaff)予以驳斥。华兹华斯称“在这样一个关乎人类命运的重要时刻”,兰达夫主教“强调已故皇家殉道者个人苦难”的做法“令人遗憾”(Grosart 4),接着便为法国弑君及革命暴力展开辩护:

“你说:‘当我看到自由祭坛沾染……倒台国王忠实追随者的鲜血时,我带着恐惧和厌恶逃离自由祭坛。什么!难道你对人性如此无知以至于不知道革命时期不是真正自由时期?人如此顽固和倒错,她经常不得不借助专制本身的手段来推翻他,且为和平统治,她必须通过暴力来建立自身。她谴责那种严酷的必要性,但人民的安全是她的最高律法和慰藉。……在叛国者将被惩处时,同情这种甜蜜情感显然是危险的,因而往往被全部扼杀。但这就是谴责动乱(更公平事物秩序即将从中诞生)的充分理由吗?”(Grosart 6)

在这段雄辩中,华兹华斯强调了“暴力”或“专制手段”之于“自由”建立自身的必要性,并从“人民”立场出发将路易十六裁定为“叛国者”,从而肯定了法国弑君及革命暴力使用的正当性。华兹华斯不仅以“共和主义者”名义致信,而且在信中自称“共和主义拥护者”(Grosart 10),可见法国弑君事件没有让他放弃“共和主义”原则或发生“变节”。

那雅各宾“恐怖统治”是否让他产生“幻灭之感”或“变节”呢?且看他《序曲》第十卷中的心路历程记述。在1793年7月至1794年7月雅各宾“恐怖统治”期间,掌权者专制暴虐,杀戮不辍:“整整一年,……头颅一个接一个,永远不够”(Wordsworth 377)。恐怖暴行让他日夜难安,但他没有跟风质疑或否定革命本身,而是将“这罪恶深渊”归因于“世代累积的罪孽和愚昧”,归咎于罗伯斯庇尔背叛“崇高誓言”(Wordsworth 383)。得知罗伯斯庇尔的死讯时,他兴奋地感激“正义女神”,坚信“安全将从他处另寻,/大地将坚定迈向公正与和平”,并“以毫无衰退的信心期待 /事物的终极宁静”(Wordsworth 389-390)。可见,雅各宾“恐怖统治”虽一度让华兹华斯甚感不适,但事后他依然坚信“公正与和平”,并没有产生所谓“幻灭之感”或走向“变节”。

较之《序曲》的回溯,华兹华斯1794年书信更即时记录了他“恐怖统治”时期的政治立场。在1794年6月致信威廉·马修时,华兹华斯持中秉正,称他不赞同“无论如何改造的君主贵族政府”,也反对“赤裸裸的革命念头”,认为“心怀人类福祉的作家”应致力解释强化“关于社会秩序的普遍原则”,竭力传播“关于政治正义原则的知识”(Selincourt, Early Letters 120)。在信尾,他表达了既反对暴力又肯定暴力必要性的辩证立场:“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除非顽固的骄横和愚昧让它变得必要”(121)。更可贵的是,“法国的可怕局面”让他认识到“安全”将从“暴力”之外的他处另寻,即“只有竭力宣传对人类福祉至关重要的普遍原则才能避免同样的灾难在英国发生”(121)。

二、反对拿破仑征服战争

然而,随着法国革命形势转变,尤其随着拿破仑政变夺权四处征战,华兹华斯确实发生了从支持法国革命到反对拿破仑征服战争的巨大转变。这种转变引发“变节”指责狂潮,在1821年12月4日复信友人詹姆斯·罗什(James Losh)时,他专门为自己进行了辩解:

“对于那些肆意使用‘变节者、‘叛变者等字眼的人,我将如此反击:你们都被地名(Places)和人名(Persons)欺骗了,我则一直坚持原则(Principles)。当他们放弃为自由而战、热衷专制暴政并企图奴役整个世界时,我便放弃了对法国及其统治者的支持。最初,我不赞成抗击法国的战争……;但当波拿巴践踏瑞士的独立时,我内心便开始反对他,并反对那个甘愿沦为那种暴行之工具的国家。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从情感上与辉格党人分道扬镳,并在一定程度上与他们的反对派联合在一起。他们的反对派丝毫没有福克斯及其党羽的那种幻想,即认为与法国达成安全且有尊严的和平是切实可行的,而波拿巴那样野心勃勃的侵略者则会软弱下来成为一个商业竞争者”。(Selincourt, Later Years I 56-57)

不妨结合史实来理解他这段自辩。法国弑君事件后,英国王室向法国发出外交威胁,但这种威胁却让法国激进派坚信战争可能引发英国革命,遂于1793年2月1日对英国宣战;战备不足的英国被迫于2月11日向法国宣战(Morgan 486)。华兹华斯因此深陷爱国情感与支持“自由事业”的革命情感矛盾之中,但他却将交战责任归咎于自己国家:“英国公然开战,反对法国的自由事业”(Wordsworth 401),可见他将“法国的自由事业”置于何等崇高地位。然而,1798年1月拿破仑军队悍然入侵瑞士却让他认识到法国已发生从“自由捍卫者”到“自由践踏者”的本质蜕变:“现在法国人成了压迫者,/将自卫战变成征服战,全然不顾 /他们曾经为之奋斗的一切;在天地共鉴之下,/公然践踏自由天平”(Wordsworth 401)。现代历史学界认为法国革命以1789年7月14日攻占巴士底狱事件为标志开始,以1799年11月拿破仑政变夺权为标志结束(McCalman 513-514)。但身处历史现场的华兹华斯却以“自由”为准绳将拿破仑军队入侵瑞士视为法国发生本质蜕变的标志性事件。可以说,华兹华斯反对拿破仑征服战争不是他“变节”的证据,而是他秉持“自由”原则的力证。

华兹华斯1802年至1807年间创作的《献给民族独立和自由的诗篇》充分展示了他反对拿破仑征服战争及声援“民族独立和自由”的立场。比如,当海地黑人领袖图森特·卢维图尔1802年6月落入法国魔爪时,他写道:“尽管你自己倒下了, /但……你有大量盟军”(Hutchinson 304)。1809年《论辛特拉条约》同样体现了他抗击拿破仑征服战争及捍卫“原则”的立场。英国1808年夏帮助葡萄牙击败法国军队后与法国签订《辛特拉条约》,同意法国军队携带武器装备从伊比利亚半岛撤退,并由英国军舰将他们运送回法国(Worthen 351)。在华兹华斯看来,该條约体现了英国对法国的偏袒及对葡萄牙的背叛,暴露了英国政府的软弱和短视。因此他愤然撰文强调文明社会应追求“自由和独立”,强调“原则”是人作为“道德存在”的基本要素(Worthen 351)。华兹华斯抗击拿破仑战争的立场一直坚持到最后;闻讯英国在滑铁卢之战中最终战胜拿破仑军队,他赋诗称赞这是“全能上帝”所为的神圣事件(Bennett 204)。

在法国革命爆发时,华兹华斯和议会辉格党领袖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都是法国革命支持者(Morgan 486)。但当法国从“自由捍卫者”蜕变为“自由践踏者”时,华兹华斯秉持“自由”原则主张抗击拿破仑征服战争,“福克斯及其党羽”却表现出投降或投机立场。可见,华兹华斯“从情感上与辉格党人分道扬镳”,并不是因为华兹华斯“变节”或背弃“自由事业”,而是因为辉格党人对拿破仑治下的法国心存“幻想”。

三、难逃世俗人生羁绊

华兹华斯1813年就任“印花税征收官”,因此被指责背弃了早期激进政治立场(Mason 16):利·亨特1814年称他“已被标识为政府财产”;拜伦1818年嘲讽他由“未被阉割(unexcised)”的“民主”歌者蜕变为“印花税(Excise)职务”的猎物(Worthen 372)。他1843年受封“桂冠诗人”则成为罗伯特·布朗宁1845年所谓“迷失的领袖”的证据:“仅为一把银子,他离开了我们;/仅为一根粘于外套的绶带,……/他远离了先锋和自由人”(Woolford 207-208)。

其实,华兹华斯就任“印花税征收官”是家庭生计所迫的无奈之举。华兹华斯一家自1811年5月开始租住在格拉斯米尔教堂对面的教区老宅;当他三岁女儿凯瑟琳和六岁儿子托马斯相继于1812年6月和12月夭折后,与儿女坟墓咫尺相望常让夫人玛丽悲不自胜而身体羸弱,另寻栖身之所势在必行。但他当时经济状况却甚为拮据。正如他1812年春致信友人称自己过去十四年写作总收入“不到140英镑”,但现在有五个孩子要养(Selincourt, Middle Years II 486-487)。此外,他每年设法给法国私生女卡洛琳提供30英镑生活费(Worthen 401),在柯尔律治沉迷鸦片烈酒后还要给柯尔律治的孩子筹集学费(Mason 16)。雪莱1811年便见证了华兹华斯“可敬的贫困”,称虽乐见他“保持独立之美德”,但“他如此贫困以至于经常不得不求借一件衬衣来裹背”(转引自Worthen 371)。

正是在近乎衣不蔽体的窘境中,年逾四十的华兹华斯人生首次考虑找工作挣钱。在1812年2月6日致信朗斯代尔勋爵询问是否有什么可安排的工作来帮助“继续推进我人生的主要目标,即完成我的文学使命”时,华兹华斯特别强调希望“工作职责不至于占用我太多精力而妨碍我花相当一部分时间学习”(Selincourt, Middle Years II 485-486)。因朗斯代尔勋爵暂无合适岗位安排,华兹华斯先接受了100英镑赞助金,得以举家搬入年租金50英镑的莱德山庄(Rydal Mount)。1813年5月14日,华兹华斯正式就任威斯特摩兰郡“印花税征收官”;虽实得年薪不足100英镑(Worthen 370),但这份稳定收入让他可以继续推进“人生的主要目标”。华兹华斯就任引发群嘲,甚至连见证过他“可敬的贫困”的雪莱也赋诗揶揄他,但如果设身处地,雪莱等人不应如此苛责他。

华兹华斯1843年受封“桂冠诗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世俗人情羁绊的产物。1843年3月21日,“桂冠诗人”骚塞辞世。十天后,华兹华斯被宫务大臣邀请接任“桂冠诗人”,但他予以婉拒(Barker 484)。直到首相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致信邀请他出任“桂冠诗人”,他才觉得不得不重新考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他1842年辞去“印花税征收官”职务后,首相曾帮助他获得每年300英镑“王室专款”养老金(The Civil List)(Barker 481)。在邀请信中,首相不仅夸赞“桂冠诗人”非华兹华斯莫属,而且承诺该委任对他没有任何要求;于是他1843年4月4日就任“桂冠诗人”,年薪70英镑(Barker 484)。

1845年4月,华兹华斯受邀参加女王假面舞会,身穿从友人塞缪尔·罗杰斯(Samuel Rogers)那里借来的正装首次觐见维多利亚女王(Barker 484)。正是觐见女王事件促使罗伯特·布朗宁赋诗指责他“仅为一根粘于外套的绶带”而成为“迷失的领袖”(Woolford 207-208)。不过,伊丽莎白小姐并不认同布朗宁的指责。在1845年5月30日致布朗宁私信中,伊丽莎白虽然不赞同华兹华斯前往宫廷,但认为不是“桂冠诗人”称号赋予华兹华斯荣耀,而是华兹华斯给这个称号增添荣耀(Woolford 207)。事实上,布朗宁本人在1875年致信格罗萨特(Alexander Grosart)时也承认早年对华兹华斯的描绘过于片面:“如果要完整地描绘他,我不应该谈论‘几把银子和几片绶带。这些从来没有影响这个伟大诗人的政治观点变化;……我拒绝把它当作这个思想道德巨人的‘全真肖像”(Woolford 207)。布朗宁的自我修正可谓是对这一“变节”指责的最佳应答。遗憾的是,布朗宁的“迷失领袖”说广为流传,而他的自我更正却少有传闻。

四、信守早年选举理念

华兹华斯在1818年威斯特摩兰郡选举中支持朗斯代尔家族候选人,虽不排除投桃报李的成分,但更多是基于对选举双方立场的判断。一方是朗斯代尔勋爵两个议员儿子:1812年成为威斯特摩兰郡议员的亨利·劳瑟(Henry Lowther),1813年因一位议员身亡而顶缺的劳瑟子爵(Viscount Lowther)。另一方是1810年成为卡姆尔福德郡议员且有“辉格党前座议员之星”雅称的亨利·布鲁厄姆(Henry Brougham)(Hay 29)。布鲁厄姆出生成长于爱丁堡,因他父亲迁居前是威斯特摩兰郡地主,加上他1810年起在威斯特摩兰郡购置田产,所以被支持者视为本地人;同时他得到威斯特摩兰郡辉格党头领萨尼特伯爵(Earl of Thanet)坚定支持(Hay 31)。双方旗鼓相当,纷纷展开文宣和现场拉票。

布鲁厄姆一方声讨劳瑟家族垄断威斯特摩兰郡两个议员席位,声称要限制大宗地产家族政治影响力,主张普选权,承诺对宗教无限宽容,因而赢得不从国教者的支持(Hay 34-35)。布鲁厄姆一方还有在不从国教者势力强大的肯德尔镇羞辱劳瑟一方支持者及纠集暴徒袭击劳瑟兄弟助选车队现象(Hay 38-39)。布鲁厄姆一方的主张和骚乱事件让华兹华斯看到当年法国雅各宾派的做派,因此他撰写出版《致威斯特摩兰郡自耕农的两封信》(Two Addresses to the Freeholders of Westmorland)来驳斥布鲁厄姆一方主张。

华兹华斯在两封信中都强调“大宗地产”在选举中的重要性。在第一封信中称“城镇工业地区的民主行动”要不是受到“某些家族世襲大宗地产的定力”制衡,那国家宪法和法律就无法承受它们所经历的诸多冲击(Grosart 222)。在第二封长信中强调,除了“财产”,没什么可以“绝对保证正直”或“确切检测审慎和知识”(Grosart 240)。对于布鲁厄姆提出的“年度议会和普选权”口号,华兹华斯认为那不过是抄袭《人权论》(The Rights of Man)的理念(Grosart 242),但法国革命之后二十年历史表明这种让议会更大众化、议员更频繁更换的期望是一种谬误(Grosart 249)。鉴于布鲁厄姆在威斯特摩兰郡没有多少财产,只是用“来自都市肮脏街巷的粗鲁口号”来打破威斯特摩兰郡人的自然知足(Grosart 235),华兹华斯告诫不要重蹈米德尔塞克斯郡将蛊惑人心的外来者约翰·威尔克斯(John Wilkes)选为议员的覆辙(Grosart 249)。

那华兹华斯强调“世袭大宗地产的定力”而反对“普选”是否意味着他背弃了早年反对“世袭差别和特权等级”的立场呢(Worthen 405)?事实上,他早在1793年《致兰达夫主教的信》中便强调“固定财产”在选举中的重要性,认为在代表选举中“将财富作为正直之标准”、“将公民拥有一定固定财产才有资格承担艰巨立法责任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并非不道德;甚至明确提出“要抛开让农民或工匠成为立法者的想法”,因为需要大量教育才能让他们从邻居中甄别出哪个人更有资格被托付众人利益(Grosart 11)。他还指出,“纯粹的普遍代表制”是“唯一能够实现自由的方式”,但它“无法与君主制共存。……在法国如此,***亦然。我不该继续讨论这个话题”(Grosart 14)。与他1793年以法国革命情形为鉴表示不便探讨“普选”话题一样,华兹华斯1818年也告诫不要轻信“普选”蛊惑而导致法国那样“国内骚乱、血腥审判和平民屠戮”的局面(Grosart 250)。可见,他1818年选举理念不过是他1793年选举理念的复现。

华兹华斯反对1829年《天主教解放法案》也因信守早年选举理念。该法案规定天主教徒只要达到一定财产要求及宣誓效忠英国宪法就可获得投票、担任公职等权利,藉以缓和天主教徒对平等权的高涨要求及幽灵般的爱尔兰叛乱问题(Barker 406)。但在华兹华斯看来,对天主教徒让步势必危及英国国教思想堡垒地位,正如他1829年2月26日指出:“新教和天主教能成为自由国家结构中同等重要的(coordinate)力量,并同时让基督教成为那个国家至关重要的(vital)行动原则吗?我担心办不到”(Selincourt, Later Years I 356)。更令他不安的是,爱尔兰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人口失衡,其天主教头目竟然坚持一些连法国奥地利都不敢提出甚至教皇本人都可能搁置的条件,在这种情形下,既有限制性条件一旦被解除,他们就可能酝酿推翻制度或权力交接的计划(Selincourt, Later Years I 358-360)。显然他不准备接受这种可能动摇国家制度基础的法案。

华兹华斯反对1832年《改革法案》也是基于维护英国宪法制度的初衷。他1832年2月17日指出,政府大臣宣称改革是“为了维护宪法”,但为实施该法案,他们却“准备破坏宪法中的关键机构”,即“把上议院变成所有后继政府的奴隶”(Selincourt, Later Years II 603-604)。《改革法案》核心举措是将投票权从贵族控制的选区转至新兴工业城镇:56个原选区被废止,31个降为单席次选区;城镇新设22个双席次选区和21个单席次选区(Lang 24)。华兹华斯就此指出,“根据任意财产或人数标准来管理代表的方案”将导致“频繁的议会”,像美国和法国一样“将代表(representatives)沦为奴隶般的代理(delegates)”,以至于议会无法成为“审慎立法机构”(Selincourt, Later Years II 596);有美国和法国先例,“如果不打消人们念头而鼓励他们模仿”,势必导致“不达普选不罢休”后果(Selincourt, Later Years II 610)。他对“普选”趋势的担忧,与他1793年“普遍代表制”与“君主制”势不两立的认识是一致的。正如他1835年坦言“曾在法国经历过革命,想到国内也来一场革命就甚感惶恐”,但“激进分子和愚蠢辉格党人正让国家快速走向革命”(Selincourt, Later Years II 723)。

針对所谓反对改革的指责,华兹华斯强调自己不是“反对改革者(Anti-Reformer)”,而是“反对《改革法案》者(Anti-Bill man)”(Batho 184)。鉴于《改革法案》问题在于“过度凸显城镇的力量”,他甚至提出了“进一步扩大乡村选举权”来维持城乡平衡的改革思路(Batho 194)。更值一提的是,虽然早年认为教育欠缺的农民工匠不宜成为立法者,但他认为“随着知识增长”人民必然会拥有选举权。正如他1846年9月对“宪章运动者”托马斯·库伯(Thomas Cooper)论道:“你们宪章中没有不合理诉求,不过诉诸身体暴力是愚蠢的”;“随着知识增长,人民必然会拥有选举权,但你们不会立即得到所要求的一切,绝对不要再通过身体暴力去获取它”(Barker 503)。可见,时年76岁的华兹华斯依然坚持民主立场,并没有走向“变节”或“保守”。

结语

华兹华斯“变节”说主要源自雪莱、拜伦等支持拿破仑征服战争和天主教解放运动的第二代浪漫主义诗人和激进评论家。然而,华兹华斯在对法国革命形势变化的体察中却领悟了更深邃的政治智慧:他不仅从拿破仑军队入侵瑞士事件中觉察到法国已发生从“自由捍卫者”到“自由践踏者”的本质蜕变,而且从雅各宾“恐怖统治”中认识到“只有竭力宣传对人类福祉至关重要的普遍原则才能避免同样灾难在英国发生”,甚至从路易十六被处死事件中认识到“普遍代表制”与“君主制”势不两立。这些政治智慧与他秉持的支持民族独立和自由、维护英国宪法制度、防范暴力滥用等“原则”相辅相成,为他研判英国政治改革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南。尽管他迫于家庭生计出任“印花税征收官”,甚至顾虑世俗人情接任“桂冠诗人”,但他反对拿破仑征服战争、在1818年选举中支持朗斯代尔家族候选人、反对《天主教解放法案》及《改革法案》等貌似“变节”或“保守”举动都是他秉持早年“原则”的审慎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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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宫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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