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行业需要“说法”
2021-02-25本刊综合
中国公路 2021年2期
文 本刊综合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交通运输行业要坚持法治引领,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新形势下,公路法律工作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2020年12月16~17日,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六朝古都南京圆满举行,年会主要围绕道路运输、收费管理、综合执法等领域的相关法律与管理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吸引了来自全国21个省份的240余名代表参加。会上有多位公路交通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表示,如果公路法律法规一直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要求,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通强国建设进程。
顶层设计方面要补齐短板
2020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系统完备、架构科学、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明确在“十四五”时期,将推动《公路法(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的工作安排。
根据《意见》,公路基础设施法规子系统和道路运输子系统共同构成公路法规系统,其中,与高速公路联系最紧密的《公路法》《条例》同属公路基础设施法规子系统,均处于待修订状态。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现行公路法律法规已无法适应新时代的公路建设发展需求,因此,统筹开展《公路法》《条例》等交通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完善公路基础设施法规子系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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