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耗联动改革对精神疾病住院患者费用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21-02-18王冰倩WANGBingqian李秀华LIXiuhua
医院管理论坛 2021年11期
关键词:改革
□ 王冰倩 WANG Bing-qian 李秀华 LI Xiu-hua
长期以来,精神心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体偏低,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被低估,其成本远大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无法发挥医疗服务价格调节医疗服务总量与结构、理顺医患关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经济杠杆的作用,不利于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北京市2019 年6 月15 日开始实施的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对精神科住院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强调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与改革同步进行的是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精神疾病住院费用由按床日定额付费改为短期住院按项目付费、长期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的复合式支付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适时推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付费方式[2]。本研究基于北京市某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分析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政策对精神疾病住院患者主要病种医疗费用的影响,探讨改革调整费用结构的成效,旨在为北京市新一轮精神心理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为精神专科医院的管理提供参考。
资料与方法
1.研究对象。研究选取北京某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信息系统中2018 年7 月1 日—12 月31 日、2019 年7 月1 日—12 月31 日期间住院患者为研究对象,收集其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剔除缺失、不合格的数据后,共收集出院患者病历资料2804 份,资料完整且数据真实准确。采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 对精神病住院患者的出院主要诊断进行疾病分类,如有2 个或2 个以上的诊断以出院第一诊断作为分类标准,精神疾病诊断的编码范围为F00-F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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