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社区教学实践探讨
2021-02-13谢立志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谢立志
(岳阳广播电视大学 湖南 岳阳 414000)
一、开展新型法学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和其他大学的法学教学活动一样,也是教师和学生这两大主体围绕知识的传授和吸收,能力的培养和应用而展开的双向活动。不过,由于开放教育法学教学要求和学员本身独特的特点,导致开放教育的法学教学活动也有其特殊性。尤其在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中,更加要把握其特点,达到培养一个自身信仰法律,且知法懂法,并能用法律知识保护基层群众利益的普通法律工作者或者有法律知识的劳动者的目的。
现阶段,一方面,我国的大学教育正处于从大众化向普及化过度的时期,而法学专业又基本上是大学普遍设置的专业,这就造成了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泛滥,从而也增加了法学实践教学的难度。如果法学实践教学还是都将学员派到公检法单位去实习或者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就变得难以实现或者效果不佳。另一方面,随着依法治国的逐步深入,基层居民社区、广大农村的普通群众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越来越需要法律知识来规范和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因而,解决这一矛盾的理想做法就是让法律深入社区、农村。总之,开放教育的法学实践教学在新时期下就有必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创新法学实践的方式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即通过讲法律故事的形式让法律进社区、农村,才能达到好的效果,也才能达到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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