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融合教育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
——以H省为例
2021-02-13陈秀敏王希海郭红丽贾海玲
绥化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陈秀敏 刘 妍 王希海 郭红丽 贾海玲
(绥化学院教育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61)
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都非常重视学前特殊教育的发展,201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七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要求,到2016年,全国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1]。
学前融合教育是指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前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与正常儿童共同接受保育和教育的教育形式[2]。它是融合教育的早期阶段,也是早期教育的一种形式,对尊重人类多样性,实现教育公平,使特殊幼儿更早、更好融入主流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世纪70年代,在“回归主流”和“一体化”运动推动下,基于所有儿童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的理念,欧美等国掀起了旨在使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在同一环境下接受教育的研究与实践。1994年,融合教育概念在《萨拉曼卡宣言》中首次出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融合教育,包括学前融合教育基本达到普及的程度。我国台湾地区也已经形成从学前到大专的融合教育“相当普及”的发展现况,并在普及的基础上向优质化发展[3]。融合教育在我国大陆也被称为“全纳教育”、“随班就读”、“普特一体化教育”或“普特结合教育”,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已经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始了“随班就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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