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政治权力的历史反思及其现代性生成*
2021-02-13贾英健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贾英健
( 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358 )
任何一种政治权力的产生和运转,都有其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只有在合法性的基础上,才会有权威性的政治,权力的运作也才会是合法的、正当的。纵观中国传统政治权力的发展,我们不难看出,中国传统对政治权力的理解,总是着眼于从“上帝”“神”“天子”等出发去论证权力的合法性,并由此为国家治理和政权巩固提供一套以“绝对权力”为主要特征的天然权力的话语体系。这些话语体系虽然在历代统治者那里,对于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都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人们也在对这种“天然的绝对权力”的反思中,开启了对权力的有限性问题的深入思考。尽管这种对权力有限性的思考没有在传统中国社会产生出对权力的现代性阐释,却为我们在当下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新的现代性语境下思考和阐释“有限的契约权力”这一重要命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和权力正当的政治智慧。它不仅促使中国传统政治实现了从“天然的绝对权力”向“契约的有限权力”的历史性转换,而且孕育产生了一种体现“契约有限权力”要求的新时代权力运作的新的话语体系。
一、中国传统政治“天然的绝对权力”及其缺失
权力合法性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关注的一个重要命题。中国传统政治对权力合法性的论述,是建立在对“天”和“上帝”等先验性存在的强调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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