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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分析与实施路径

2021-02-07周守亮韩艳美

财会月刊·上半月 2021年1期
关键词:经济责任内部审计

周守亮 韩艳美

【摘要】通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 探讨新时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说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在监督广度深度、形成长效机制、提供咨询建议三个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开展审前经济责任评估, 以问题导向原则组织审计实施; 应聚焦政策贯彻落实、内部制度建设、权力规范运行、财务管理细化、生态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六个核心内容, 解决审计内容界定不清晰的问题。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推进还需要从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健全内部审计岗位、明晰内部审计定位、深化理论研究、加强内部制度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保障机制。

【关键词】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权力运行;履职尽责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1)01-0100-6

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在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理水平、控制履职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是我国目前综合性最强、要求最高的审计类别之一。 2019年7月,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發《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简称《规定》), 要求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 促进提高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带头贯彻执行《规定》, 最终实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的目标。 2020年1月, 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干部担当作为。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 在推动各单位完善内部治理、强化风险管控、提高发展质量、推动改革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调研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逐步得到各单位的重视, 内部审计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力量不断壮大、审计内容不断丰富、审计质量显著提高。 如何将内部审计有机地融入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中, 高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规定》, 成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文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内涵展开探讨, 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实践, 深入分析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实施内容与实施保障, 指导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开展, 引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一、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内涵

(一)新时代内部审计的内涵

根据2018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基本准则》,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 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并对内部审计机构(岗位)的建立运行、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质量成效负责。 审计机关通过日常监督、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协助各单位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开展。

新时代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是确认和咨询活动。 确认是指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对被审计事项予以鉴证; 咨询是指在鉴证结果的基础上给出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 相对于监督检查所体现的查错纠弊功能, 内部审计更强调咨询所体现的完善治理功能。 内部审计范围从经济活动方面的内部控制拓展到业务活动方面的风险管理, 更加强调全面性、评估性和预防性, 体现“关口前移, 惩防并举”的思想; 内部审计的目标更加具体, 明确了通过完善治理和价值增值两种方式实现组织目标。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审计机构负指导和监督责任。

(二)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体系衍生于组织治理理论中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规制问题的核心内容是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不确定和激励不相容环境下, 解决受托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专用性资产投资、行为绩效评价等问题。 经济学视角下委托代理关系是组织成员间不同类型的契约安排, 通过交易费用与不确定性等工具规制治理行为、解决治理问题; 管理学视角下委托代理关系是组织成员间不同类型的权力安排, 通过权力结构、文化感知、控制激励等工具规制治理行为、解决治理问题。 由于信息不充分, 委托者应对代理者的治理活动进行必要的检查与监督, 进而动态地调整完善契约约定和权力架构。 所以从信息披露的层面来看, 经济学和管理学对受托责任的监督检查存在耦合性。 审计学家理查德认为, “当文明的发展产生了需要某人受托管理他人财产的时候, 显然就会要求对前者的诚实性进行某种检查”。 受托经济责任的早期定义是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并报告其履行状况的义务。 蔡春等[1] 将此定义拓展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 “指特定的主体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运用公共权力去经管公共资源/资金并报告其经管状况的义务。 ”所以, “经济”的内涵也就从“经济资源”拓展至“公共资源与资金”。

习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下国家的制度体系, 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 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国家治理的核心是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协调与统一, 领导干部受托于党和国家, 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公共权力来调整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从国家治理的意义上看, “经济”的内涵应从公共资源配置与公共资金使用拓展至影响政府政策执行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各个领域。 因此, 《规定》将经济责任定义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 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 包括政策部署与执行、民生保障与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财务管理与风险防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党风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

国家治理体系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从经济责任的内涵变化切入, 综合影响经济责任履行的核心内容与重要因素, 从更好地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国家治理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发挥国家治理效能的高度谋划经济责任审计, 构建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战略框架体系[1] 。 经济责任审计应顺应治理结构的变化和治理主体的需求, 做好对内外因素之间复杂关联的鉴别能力, 将审计重心放在维护中央权威与监督权力运行上, 将审计范围从政府治理向社会治理拓展, 将审计目标聚焦到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 使审计发展战略与国家治理转型发展进程保持一致。

(三)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新时代国家审计工作的主要矛盾是审计力量不足无法满足审计全覆盖要求。 一方面, 审计机构的审计资源有限。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数据, 我国现有省级行政区31个(不含港澳台, 下同)、地级行政区333个、县级行政区2846个、乡镇级行政区31550个; 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有97个, 32个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超过600个。 以L省某市为例, 2018年市级隶属的行政机关有659个、事业单位有1803個、国有企业有323个; 市级审计局全年审计调查的单位有304个, 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848篇, 被批示采用的简报257篇。 可见, 由于审计机关资源有限, 无法在短期内兼顾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宽度, 审计深度和强度则更难达到要求。 另一方面, 某些审计人员能力不足, 现有知识储备主要以财政收支知识为主, 尚不具备对国家部署、政策落实、权力运行、风险防范、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党风廉政等知识的充分掌握与综合运用, 在审计实践中易出现审计工作效率低、重点不突出、评价不客观、结果价值低等问题。

基于此, 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在单位的领导和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下, 在增加广度深度、形成长效机制、提供咨询建议三个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1.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单位内部实现广度和深度两个“全覆盖”。 在广度上, 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基础性监督作用, 对审计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 建立经济责任履职档案, 定期收集整理履职相关资料。 指导监督下级单位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健全, 发挥基层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力量, 探索实施融合式、嵌入式、交叉式经济责任审计等组织方式。 在深度上, 内部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 理解本地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与执政目标, 全面掌握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与实施流程, 将贯彻落实政策措施与资金流动结合起来, 掌握考察考核、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案件查处结果等情况。 实施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形成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评价, 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监督检查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2. 强调自我约束, 形成经济责任履职的长效机制。 应提高政治站位, 审计思路不应局限于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和追究责任, 应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 强调运用内部治理约束权力运行, 形成依法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对审计问题“抽丝剥茧”, 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原因与机制原因, 从源头上解决经济责任履职不充分、不规范等问题, 帮助领导干部制定落地有效的整改措施, 避免类似审计问题的再一次发生。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重要制度设计和自我约束机制, 相关工作的积极开展将显著地降低领导干部出现违规问题和履职不力的可能性。

3. 关口前移, 通过咨询建议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但要发挥“治病”的功能, 更要发挥“送药”的功能。 在审计实践中发现, 很多领导干部常年专注于业务工作的落实与推进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但对经济责任的理解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 进而导致履职尽责过程中出现很多“无心之失”。 对经济责任理解不到位, 一方面是领导干部放松自我学习提升要求, 没有对中央重大改革任务进行系统深入研究; 另一方面是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全面开展, 没有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运用实时监控、动态监控的方式将监督检查嵌入权力运行与经济事项实施的全过程。 发现风险后, 应及时预警, 通过内部决策机制实施整改与制度固化, 而不是等到造成经济损失、导致严重后果之后才提出审计问题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同时,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顺应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转型发展, 及时掌握党和国家最新政策要求, 建立适用于本单位经济责任履职的法规库、风险库、标准库, 定期实施风险评估, 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效率效果。

二、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路径

(一)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

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在单位内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由纪检、审计、财务、国资、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召集人由内部审计部门(岗位)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研究拟订有关制度文件, 监督检查审计工作情况, 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推进审计结果运用, 指导下属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与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岗位)是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部门,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流程如图1所示。

1. 开展经济责任履职评估。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之前应开展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估(简称“经责评估”): 一方面能够帮助内部审计人员深刻理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涵, 明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协调好与地方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其他审计的关系, 避免重复审计; 另一方面, 坚持问题导向, 集中配置审计资源, 针对核心问题与原因确定审计重点, 使审计实施方案做到有的放矢。 经责评估建议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收支、国有资产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为切入点, 针对内部治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从权力运行流程和权责配置层面确定审计疑似问题, 为提升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支撑。

2. 明确审计目标与内容。 根据经责评估结果, 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政治站位上, 细化审计目标、界定审计内容, 强调监督权力运行、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强调化解社会矛盾。 政策落实、决策部署、权力运行、执行效果等审计内容应与重要经济业务相结合, 将经济责任审计嵌入经济业务的管理流程当中, 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全过程中揭示问题、客观评价。

3. 创新审计实施与评价。 各单位应创新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式, 可从下属单位抽调审计人员, 也可从其他部门选拔优秀人员, 对不同来源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方案、操作规程、审计纪律的培训后成立审计组来实施审计。 人员编制较少、审计资源缺乏的部门单位可在报请上级审计机构同意后, 由领导小组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实施审计。 应发挥“内部人”优势, 全面采集经济责任信息数据, 构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经济责任履行评价体系,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论述的要求,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探索分项总体评价和综合总体评价相结合的审计总体评价, 最终实现总体评价的一致可比与客观准确。

4. 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与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追责问责、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不同,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重心应放在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整改落实上。 根据审计评价结果与审计改进建议, 抓住重要问题、共性问题、趋势问题, 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从完善组织治理、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实现组织目标。

(二)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内容解构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宏观、领域广泛、事项众多、综合性强, 需要在审计实施之前明确审计内容中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 审计内容把握不准确将直接导致审计资源配置不科学, 造成审前调查和现场审计时间的浪费, 降低审计效率, 增加审计风险。 “贪大求全”的结果是审计结论浮于表面, 未查深查透审计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 影响审计报告质量及审计结果运用。 在国家审计署特派办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过程中, 由于审计重点不突出, 导致审计项目中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向大案要案倾斜, 没有聚焦到经济责任上, 对审计报告质量的重视程度下降。 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应紧扣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与履职尽责, 准确把握审计职能边界, 聚焦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过程中政策贯彻落实、内部制度建设、权力规范运行、财务管理细化、生态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这六大核心内容, 具体如图2所示。

1. 聚焦政策贯彻落实, 推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根据《规定》内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之首, 也是三类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第一项审计内容。 此项审计内容体现了审计在促进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中的保障作用, 揭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中央各项政策部署过程中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 促进党中央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集中体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推动党中央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审计实施可以从政策措施制定与经济事项立项实施两个方面展开。 政策措施制定方面要重点了解是否按照党中央政策部署要求制定所在地区、部门、行业的相关政策措施, 并对政策措施的合规性、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指标进行评价后下发落实。 经济事项立项实施方面要重点了解是否将党中央政策部署贯彻落实到项目论证、预算收支、采购合同等业务管理中, 重点关注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适用性评价及决策审批流程。 相关党委常委会、主管领导办公会会议纪要是了解贯彻执行党中央各项政策部署的重要佐证材料。

2. 聚焦内部制度建设, 推动领导干部知法守法。 内部制度建设是践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 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 “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各级政府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严格依法行政, 切实履行职责”[2] 。 调研发现, 部分领导干部忽视内部制度建设, 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议事决策、授权审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存在严重缺失。 部分单位用一本制度汇编应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制度内容更新不及时导致制度汇编成为摆设, 内部管理与业务运行还是靠“人治”。 审计实施应重点了解三方面内容:一是内部制度是否缺失; 二是内部制度是否体现了国家最新政策法规要求; 三是权力运行与履职尽责是否以内部制度为依据。 领导干部应切实强化制度意识, 结合本单位要求, 下大力气完善内部制度建设,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

3. 聚焦权力规范运行, 推动领导干部规矩用权。 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审计应关注内部权力制衡, 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强化制度制约, 合理分解权力, 科学配置权力, 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 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 是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权力滥用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措施。 分事行权是根據经济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内容分别行使权力; 分岗设权是根据经济业务流程中不同岗位的职能明确权责界限; 分级授权是根据不同审批权限和管理层级依法依规分别授权, 强调授权的范围、对象、期限、权责等。 领导干部应根据本部门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治理架构,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 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 强调内部授权审批, 明确各项经济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 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使领导干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贯彻落实政策措施。 审计实践发现, 不相容职务未实现有效分离和未建立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是权力运行缺乏制约与监督的主要原因。 而且, 这种现象在市区县一级的基层单位更加凸显。 不相容职务有效分离应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相分离、业务执行与决策审批相分离、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相分离、会计记录与业务执行相分离、业务执行与财务保管相分离、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相分离。

4. 聚焦财务管理细化, 推动领导干部当家管家。 领导干部应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体制机制, 以预算管理为主线、资金管控为核心、资产管理为保障, 配合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财务管理体系。 预算管理应注重预算编制与内部分解、预算执行分析与反馈、预算内部调整审批、决算报告与运用、绩效内部评价与运用; 收支管理应注重非税收入收缴、大额支出事前审批、报销申请与审批、债务举借与偿还; 资产管理应注重实物资产、货币资产、无形资产、银行账户等方面, 建立资产台账, 定期盘点资产以确保账实相符。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明确资产的配置、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采购管理应注重政府集中采购限额下的内部采购管理机制, 包括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采购方式确定与变更、采购验收与付款、招标小组工作机制、验收小组工作机制等内容。 合同管理应注重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强调合同内容与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关系, 即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审查; 完善合同归口统一管理。

5.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领导干部守土尽责。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聚焦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关注在权力运行、决策部署、履职尽责过程中对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的影响。 依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审计操作指引等制度要求, 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建设情况、重大项目决策情况、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保护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等。 同时, 认真学习审计署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以及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成果与经验, 重点监督检查大气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农田保护等方面的保护与防控情况, 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的区域性、复合性、繁杂性、内容广等特征, 力图将审计力量覆盖所有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相关的部门, 并积极延伸至生态环境治理的一线单位和项目。 因此, 各单位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立资源环境审计岗位, 加强对本单位资源环境审计专业知识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与理解, 掌握地理信息和卫星遥感等技术方法, 加强跨区域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纵向联动和横向协调, 建立内部审计联合小组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审计, 通过信息共享发挥整体合力, 为上级审计机关的生态环境类专业审计项目提供支撑力量。

6.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应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的责任内容要求, 对经济活动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新时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保障

(一)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 全面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各级领导干部应继续提高政治站位, 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 并在满足国家治理转型需要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经济责任的内涵[3] 。 各单位应在内部建立审计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 统筹领导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解决内部审计部门(岗位)同级监督、地位边缘、协同困难等问题, 大力推动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同时, 充分理解内部审计在鉴证、监督、评价、咨询方面的重要作用, 使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权力运行、履职尽责的“参谋团”与“智囊团”。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岗位职责, 明确内部审计定位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应努力在五个层面上下功夫:第一, 在分类实施上, 针对所处地区、行业特征, 对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内容进行分类细化, 提升审计准确性。 第二, 在数据采集上, 持续采集经济责任相关的数据资料, 形成审计证据链条, 结合经济事项与业务开展进行分析, 提升审计的有效性。 第三, 在履职全过程上, 以贯彻方针政策为起点、权力运行为主线、经济绩效为终点, 使审计内容覆盖领导干部履职的全过程, 提升审计全面性。 第四, 在审计深度上, 基于上述工作成果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全审透, 使审计内容延伸至单位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领域, 提高审计的监督性。 第五, 在咨询建议上, 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督促, 通过完善治理体制机制的路径, 形成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 提升审计质量。

(三)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加强内部沟通

目前, 在审计署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各级审计机关的大力推进下,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到地方领导干部的重视, 省级、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工作规则相继出台, 形成了全面推进落实的态势。 但应看到, 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还存在审计资源不足、审计内容不深入、审计技术不科学、与其他审计不协调、评价与结果运用不到位等问题, 仍需要广大审计工作者、专家学者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证检验。 同时, 《规定》的出台对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内部审计如何融入审计机制, 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协助解决审计问题, 创新领导体制机制与审计工作实践等方面, 也需要进一步的思考与总结。 各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应加强学习与沟通交流, 在相同行业领域中、相同战线上凝结共识、发挥实效、固化经验。

(四)完善权力运行内部规范, 加快管理信息化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内部审计应注重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将权力运行与制度建设、业务管理、考核评价结合起来, 使权力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机可查。 同时, 加快内部信息化建设, 加快复合型审计人才培养, 将权力运行及审批流程固化在信息系统当中, 為提升审计效率、开展经济责任大数据审计提供支撑[4] 。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1] 蔡春,朱荣,蔡利.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理论分析与实现路径探讨——基于受托经济责任观的视角[ J].审计研究,2012(1):6 ~ 11.

[2] 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J].求是,2015(1):3 ~ 8.

[3] 史永,鲁清仿,许国艺.国家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路径研究[ J].财会月刊,2020(11):106 ~ 111.

[4] 周守亮,唐大鹏.智能化时代会计教育的转型与发展[ J].会计研究,2019(12):92 ~ 9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160304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JG17DB039);大连大学教

改项目(项目编号:JG201815)

【作者单位】1.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大连 116622;2.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大连 1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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