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研究性学习的《刑事图像技术》课程教学设计
2021-02-05纪老平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赵 玫,纪老平,王 晋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一、研究性学习的内涵和特征
(一)研究性学习的内涵
1960年,布鲁纳提倡发现学习,提出教育过程中,学生应是积极探究者,[1]而教师对学生的作用,在于形成一种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1961年,施瓦布提出了一种更适合探究、更具实践性的“探究学习”,即现在所说的研究性学习。但由于不同的研究角度,人们对“研究性学习”这一概念的认识也不同。有学者把“研究性学习”看作是一个课程的形态,有学者把“研究性学习”看作是一个学习的方式,也有学者把“研究性学习”看作是一种教学手段。
传统的教学模式以讲解式和接受式学习为核心,教师们通常将教学分解成概念、原则、技能等知识来讲解,学生们则养成了听、记忆、模仿和作题等刻板的、被动的学习方式。本文所说的研究性学习区别于传统教学模式,从广义上说,研究性学习就是一种认知活动,它是通过研究认知来理解、接受、记忆和应用知识的一种认识活动。[2]从狭义上讲,研究性学习就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从所学课程和社会实践中挑选、确定研究主题,以及用研究方法,主动获得知识,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3]
(二)研究性学习的特征
1.注重探究
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来看,研究性学习就是探索性的学习过程,注重探究发现问题,注重学习中观察、分析和归纳,直到解决问题后有了新的经验、新的体会,达到了个人对全新内容或领域的独特认知。
2.注重主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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