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技术嵌入社会治理的伦理探析
2021-02-01蒋福明陈虹冰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9期
蒋福明,陈虹冰
(南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党和十九大提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这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高新科技影响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大数据为基础、以算法技术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目前,算法技术已逐渐嵌入我国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成为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和专业化程度的重要支撑。比如,在城市管理领域,算法技术用于处理窨井盖下水位满溢、河道口晴天排污、水电异常等问题;在城市交通领域,算法技术用于解决上下班高峰期道路拥堵的问题;在司法领域,算法技术用于庭审记录,等等。
算法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从主体结构、理念、方式等方面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变革。社会治理主体结构由一元主治向多元共治转变;社会治理日益精准化,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由碎片分割向立体网络转变。算法技术使得社会治理更科学、更精准、更高效,成为加快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柱。众所周知,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影响是双重的,算法技术嵌入社会治理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全新的、复杂的伦理问题。
一、算法技术嵌入社会治理的伦理风险
2017年2月,全球权威调查机构皮尤研究中心发布了一份名为《依赖代码:算法时代的利与弊》的报告。该报告指出:“算法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过于追求数据和建模会带来弱化人类的判断、产生偏见、加深社会分歧等各种不良后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