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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望湖楼前忠君儒礼的隐性书写

2021-02-01何湘君

何湘君

(北京语言大学,北京 100083; 梧州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

《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其一)入选教育部统编小学语文教材。在一些教学活动中,教师通常会带领学生围绕诗人笔下的景物描写、意象组合开展审美与鉴赏。从忠实于自然形象的描写着手解读,关注夏雨前后历历如画的奇特景象,这种聚焦于古诗内部结构的分析方法,有助于开发小学生的直觉思维、形象思维和培养想象力。不过,这种失去外部文化关联的文本分析仅仅针对写景诗才有效,但该诗并非纯粹的写景诗。按照叶燮“唯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则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方为理至事至情至之语”[1]的主张,联系苏轼在京城参与社会实践改革的经历,从“一切景语皆情语”的艺术包蕴中,景语之外还应包含象外情、情中理的成分。

一、寄寓醉书的感慨抒怀

《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组诗一共五首。苏轼题名“醉书”,但组诗绝非在饮酒过量、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写成。恰恰相反,此时苏轼非常清醒,在酒入愁肠之后,借题发挥来回应不久前经历的人生第一场政治风波。

宋英宗三年(1066),苏轼的父亲苏洵病逝。前一年,苏轼年仅二十六岁的妻子病故。苏轼和苏辙兄弟二人辞去官职,将父亲的灵柩运回四川眉州,在老家祖茔埋葬。居丧服满后,苏轼兄弟于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重返汴京,准备接受朝廷任命。

苏轼兄弟返京之年,宋王朝正经历一场浩大的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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