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材中三个常见误区的再认识
2021-02-01刘光斌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3期
陈 燕,刘光斌
(1.南京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4; 2.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长期以来,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马原》)教材的解读中存在着一种观点,即“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而运动是有规律的”,将其运用到认识论中,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运用到社会历史观中,则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其实这是典型的对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误读。笔者尝试从“世界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人类社会发展是不是必然按照“五社会形态”依次更替进行、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是一套对未来社会具体完整的规划这三个方面的理解出发,揭示这三种认识误区出现的原因,并进一步论证每一种误区的正解。
一、误区一:关于“世界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
在传统的《马原》教材解读中,有人把 “物质决定意识”这一判断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甚至是逻辑起点,认为马克思是从“物质决定意识”推论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这其实是对马克思的误读。纵观马克思的著作,他从来没有论证过“物质决定意识”的思想,试想难道还有离开“社会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纯粹“意识”吗?恩格斯曾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论述道:“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却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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