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视域中网络暴力治理法律规则建设研究
2021-02-01李建飞王锦东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李建飞 王锦东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49;西安外国语大学 陕西 西安 710727)
随着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如今网络世界已是全球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也是生产经营的重要发生地和关键载体。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网络世界,相比人类社会的漫长形成,其道德秩序建立和法律规则完善远远落后于其发展速度。网络发展至具有社交功能显著特征后,以具有攻击性不实言论为代表的网络暴力便出现,并迅速成为具有以网络暴力为目的的泛化网络攻击行为。随着普遍具有社交属性的多媒体、融媒体层出不穷,在新媒体时代里,兼具冲击性、共情性、快速衍变性、操作便捷性、来源堙灭性和追溯困难性等特征的网络暴力,常常因其具有突发、影响广泛、难查证和难惩戒等特点,让常规治理和法律规则约束显得乏力、滞后。“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仅仅依靠网络道德约束无法确保网络秩序的自我完善和自然建立,既有的现实社会行业分类和职能部门管理以及行业类法规,也已经难以应对错综复杂的网络生态和涉及多领域的网络暴力行为和现象,尤其是网络暴力在新媒体时代的深度泛化和异化。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网络安全的发展需要,基于新媒体生态的网络暴力治理法律规则建设,需要具有广泛通用性、前瞻创造性和适宜新媒体生态的权威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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