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学科课程目标的内涵和实现路径浅析
——以“指纹司法鉴定”课程思政建设实践为例
2021-02-01关颖雄陶宏光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颖雄 陶宏光
当前,各高校正按照“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全面推进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化各学科专业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课程目标是构成课程内涵的第一要素[1]24,更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抓手。因此,从课程思政建设视角观察,专业课程“立德树人”成效的实现,其中的一个关键点,就是要求教育教学主体深刻认识并深入思考本门课程目标如何才能真正实现“价值引领、知识传授以及能力培养相统一”(即“三统一”)。本文以H大学“指纹司法鉴定”公共选修课为例,结合近年来教学改革,特别是在地方高校课程思政领航计划改革框架下的探索实践,尝试从教育主体的角度,分析司法鉴定学科课程目标“三统一”内涵及其具体实现路径,以求教于同行。
一、司法鉴定学科专业课程目标“三统一”的内涵诠释
司法鉴定学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教育是现代法学教育体系和法治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元素。新时代司法鉴定学科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特别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以及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继续发挥作用[2]55;司法鉴定教育要继续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做出贡献。因此,在理解司法鉴定学科课程目标“三统一”内涵时,要从“德法兼修”的价值引领方向、学科知识架构传授以及高素质法治人才培育等维度去把握和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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