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问题研究
——以A企业为例
2021-01-29广西科技师范学院财务处廖慧灵
商展经济 2021年18期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财务处 廖慧灵
1 A企业会计造假的案例分析
A企业7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0.12亿元,如此惊人的数字竟无人发现。公开资料显示,造假最开始是在2009年,A企业召开销售专题会议,在预计当年销售收入约为4亿元的情况下,定下了10亿元的销售目标。而这个销售会议,正是A企业造假的起点。为了完成目标,其采用了一种简单粗暴的方法:把借款做成营业收入。业绩不够,“预售”来凑,A企业当时采用了一个“绝妙”的主意,采用预售方式提前获得资金,同时按照10%的价格让利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支付客户预付款利息。按照会计准则,这样的收入在会计项目里应归为“应付账款”。但他们竟然直接大面积虚构货物销售合同、出库单等材料,直接将此类账款归到货款进账,把虚构的销售收入全部算作利润。而对于客户来说,这种方式是只赚不赔的,因此有至少10家公司都配合了A企业进行造假。A企业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少计财务费用、虚增利润总额来造假。
很多人都注意到,在这7年间,A企业都是由同一家著名内资所进行审计的,且竟然每年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令人匪夷所思。其中就有人质疑:货没发先确认收入,存货结转成本,存货账实肯定是不相符的。5个亿收入,按照10%毛利,存货也有4.5亿的存货,如此大的差异监盘不会发现不了?这其中更应受到关注的是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的名字。长达15年间A企业总计披露了15份年报,一共有签字会计师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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