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资产税收治理研究
2021-01-29肖铮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肖 铮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上海 201620)
一、引言
数字经济时代,大量投资资金不断涌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和高科技产业,这促使数据规模爆发式增长。目前,数据已转变为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据凭借其自身的信息优势,在承担信息载体职能的同时,也因其所蕴含的信息价值成为现代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数据不仅能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作用于农业、工业、交通等领域,且因其可以为市场主体带来经济效益而作为资产在市场中流通,成为交易标的。人们对以数据为基础形成的数据资产的价值和作用也逐渐认可。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从治理理念、政策法规、制度制定等方面引发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度变革,而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字经济的冲击下也面临着制度调整与革新(杨庆,2020)。数据资产是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传统税收体系是否契合其特性,如何确定数据资产纳税义务的发生、如何对数据资产进行税收征管,特别是如何衡量数据资产的价值及赋能主体,进而明确纳税人、税基等税收要素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了合理架构数据资产税收征管体系,保障税负公平、税源稳定,同时响应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体制的意见》(2020年3月30日)中提出的“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议,应在明确数据资产内涵的基础上,考察契合数据资产自身特点的税收征管体系,在制度和机理层面进行全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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