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模式”看救援之困
2021-01-29
中国公路 2020年24期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15.5万公里,随着车辆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和车流量的激增,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高速车辆救援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然而,由于救援服务主体众多、缺少法规政策保障、缺乏统一标准规范等原因,“天价救援费”等各类乱象屡禁不绝,给行业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随着路网的不断密织,高速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也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传统救援模式下救援资源分散、资源配置不合理、作业标准化程度低、效率不高、作业安全管理缺失等弊端也日益凸显,高速车辆救援亟待破局。
提到高速救援,广东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省份。2012年,广东省启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改革,经过8年发展和完善,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救援服务运营模式。在探索“广东模式”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是全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广东的解题思路和破局逻辑,也值得行业同仁深入思考、探讨和研究。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运输是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高速公路具有全封闭、相对独立的特点,当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不易借助外界力量进行处置,因此,高速车辆救援对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高速车辆救援的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救援职责从公安交警移交至交通运输部门
2010年9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明确规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是指有关单位受当事人委托将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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