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视角下公安机关创新执法监督研究
——以T市公安机关回应人民政协社情民意为例
2021-01-28□于龙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群众
□于 龙
(辽宁省公安厅,辽宁 沈阳 110032)
社会信任源自于社会行为的延展,与私人信任共同构成公共生活中完整的社会信任体系,体系的建立需要通过加强来自社会层面的执法监督等多种形式加以维系。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风险交汇期,社情民意随着“互联网+”程度的不断加深而被赋予“短、平、快”的传递特点,于公安工作而言,开展广泛而多元的社会监督有助于创新社会监督方法。公安机关应积极思考如何让社情反应更加直接便捷,如何让民意呼声得到真实传递,如何高效率解决实际问题,优质的社情民意会为公安改革创新赋能,助推公安决策的制定,为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中国”治安环境提供优化建议。
一、以社情民意指导公安工作的研究概述
社情民意的收集有利于促进形成民主、科学的公安决策,将正确的社情民意所反映的人民群众期待作为未来阶段公安工作的方向已经成为现实。从社情民意的实际作用出发,开展研究述评,立足公安实际,公安机关要从已有研究梳理公安机关通过分析社情民意以提升社会监督成效的路径,为进一步明确开展以社情民意强化执法监督的创新机制奠定基础。
(一)研究述评
有的学者从社情民意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角度出发进行了研究,例如,杜晓丹认为基层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含制度、机制、意识、技术四个层面,并以此提出对策与建议。[1]政协委员欧阳坚认为当前社情民意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表现形式,如何创新并形成有效的共识载体,凝聚合力建立反映意见渠道仍需思考,不能图快冒进,把相对务虚的事物赋予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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