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中社区治理共同体的逻辑分析与建设路径
2021-01-27张春华
社会科学动态 2021年11期
张春华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进一步提出,要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②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③面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如何在短时间内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是保障,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关键。自2020 年以来,社区成为开展社会动员、抗疫力量聚合、疫情防控的最基本单元和坚强堡垒,是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整合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佳场域在社区,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也就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基石。社区治理既是疫情防控工作中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和重要领域。如何构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区治理共同体,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既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客观需要,也是优化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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