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照护服务方式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闽南地区三城市的调查数据
2021-01-27汤兆云曾勇惠
怀化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汤兆云, 曾勇惠
(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0—3 岁是儿童成长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所接受的照护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儿童一生的性格培养、智力发育以及行为塑造都有着深刻的影响。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既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贫困的代际传递,促进社会公平,又能为国家储备优秀的人力资源,推动经济发展,这是家庭、社会、国家多方受益的过程[1]。国外许多国家非常重视人力资源的早期开发,如经合组织(OECD) 国家将早期教育和保育定位为公共产品[2],强调在婴幼儿照护中家庭外部支持的补位,并且他们出台的儿童照护政策实现了生育率和女性就业率的同步提高,在特定时期缓解了国家面临的低生育困境[3]。
相对来说,我国目前的婴幼儿照护主要是以家庭照护为主,机构能提供的照护服务(即托育服务)较为匮乏。全国13 个城市的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家庭式照护占比为97.4%,机构式照护占比为2.6%[4]。同时,现代生育观念强调的多层次婴幼儿照护需求,女性担负的就业—育儿角色冲突,家庭规模小型化背后的育儿、养老负担,都进一步强化了育龄家庭对婴幼儿照护的需求。然而,这种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 《0—3 岁儿童托育服务行业白皮书》显示,2017 年全国婴幼儿的入托率仅为4.0%左右,托育服务机构只能满足六分之一的婴幼儿托育需求。而婴幼儿照护服务供需严重失衡的不良后果也映射在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上。自2015 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 全面两孩政策 ” 以来,2016 年、2017 年全国的出生率分别为12.9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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