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就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作出进一步部署
2021-01-22
云南教育·视界 2021年11期
10月21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严防妥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以下为《通知》全文及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权威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指导各地做好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以下简称预收费)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预收费管理
(一)落实培训收费管理政策。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参照执行。依法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
(二)执行预收费管理要求。校外培訓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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