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金融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
2021-01-22郭永耀
上海商业 2021年1期
郭永耀
一、引言
城镇化作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统筹城乡发展的各个方面。对于青海省来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够更好的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推动青海省的经济结构转型,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升级。
自提出新型城镇化以来,国内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金融和新型城镇化的关系进行研究。付炜(2017)认为金融发展和城镇化能够相互促进,存在明显的互动关系,但实证发现,由于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程度比较低,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还不是很明显。谢金楼(2017)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金融规模和金融结构对城镇化建设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而金融效率却反向阻碍城镇化的发展。郑星和刘明显(2018)对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支持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贵州省的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有着明显的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我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地区对金融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其金融发展和城镇化水平在全国较为落后,还未充分发挥两者的潜力,因此有必要提升青海省金融和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水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