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中的基层协商民主:价值、困境和出路
2021-01-20苏晓伟
大理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主体
杨 雪,苏晓伟
(1.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基础教学部,贵州惠水 550600;2.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党校党建教研室,贵州遵义 563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积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把协商民主纳入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丰富了社会治理的方式,拓宽了社会治理的渠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诉求,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社区协商民主可以有效让群众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围绕共同问题进行广泛商量,推动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协商中凝聚社会治理的最大共识。
一、协商民主的定义、目标及特性
民主既是通过理性设计的理想和价值,也是在生产中不断完善的制度和实践,“主权在民”的本质内涵通过“三波民主化”浪潮得到进一步巩固。在民主多样性的实践中,代议制民主实践通过历时性发展,比较成功地解决了国家“复杂-规模”二元之间编织的诘难,从而赢得了咄咄逼人的“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的粗犷话语权。社区协商民主作为重要资源嵌入到社会治理中,既是社区治理的生动实践,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协商民主定义:对代议制民主的超越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思想、文化和价值多元主义产生“普遍冲突”,隶属于“自由”的代议制民主出现诸多“水土不服”,存在先天性不足,面临被“终结”的尴尬困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