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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组织力提升的措施与经验

2021-01-17成曼丽张克荣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党组织党员群众

成曼丽,张克荣

(1.武汉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81;2.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计算机学院,广东 中山 528402)

党的十九大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1]组织力的提升,确保党具有执行使命的战斗力。学界关于党的组织力的探讨已有很多,尤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问题为研究对象,而专题聚焦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组织整体的组织力探讨并不多见。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逐渐执掌全国政权,党的组织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必要着重加以研究阐述。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组织力提升,为当下及今后党的组织力提升提供参考,重要的是阐明其主要举措和重要经验。

一、从四个维度考察提升措施

从理论政策宣传力、政治主张执行力、人民群众动员力、组织队伍建设力四个维度考察,可以深入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提升组织力的主要措施。

(一)提升理论政策宣传力:建立宣传网、健全宣传机构与制度

马克思主义政党非常重视组织的宣传力,列宁曾说,“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社会主义工作,就是在工人中间宣传科学社会主义学说”[2]。中国共产党受列宁的建党理论影响深刻,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宣传网、健全宣传工作机构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从而提升党的理论政策宣传力。

1.建立宣传网,在全党设立宣传员和报告员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面临剿匪、镇压反革命、打击不法投机资本、抗美援朝等重大问题,宣传工作投入不够,以致许多反动宣传和谣言在人民群众中流传,损伤党的组织力。为此,中共中央要求“在党的每个支部设立宣传员,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设立报告员,并建立关于宣传员、报告员工作的一定制度”[3]。中央要求在党内设立宣传员、报告员,赋予他们职责任务,建立党内宣传网;在党外吸收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与党的宣传工作,宣传党的主张。党内外宣传网的建立,使党的政治主张得到及时广泛的传播。

2.健全宣传工作机构和宣传工作制度

提升党组织的宣传力,需要将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1951年1月,中共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健全宣传工作机构,充实机构工作人员。中央规定各级党委宣传机构的工作制度,规定各级党组织宣传机构应当设立理论教育、宣传、文化艺术、报纸出版与广播及干部管理处,配备相应人员。1951年10月,中共中央要求多公开宣传成功经验和整党成绩,公开讨论时必须有领导有准备,防止争论不休,批判党内缺点时不应单纯揭发党内组织与思想不纯状况,不要过多报道处理结果,“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于党的信赖,而不致产生消极因素”[4]。党中央规范宣传工作方法,以提升党的组织力而不致使其减损。

(二)提升政治主张执行力:整党、建立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要由党的各级组织聚合党员力量,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施。想要将党的主张付诸实践,各级党组织应当具有党的政治主张的执行力。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整顿基层组织、建立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从而提升党的政治主张执行力。

1.整顿党的基层组织,以八项标准约束党员执行党的主张

1951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认为基层组织中有相当数量的党员不够标准或不完全够标准,要用三年时间全面整顿党的基层组织。整顿党的基层组织,主要在于约束党员按照党的主张行事。会议公布约束党员的八项标准,要求共产党员必须了解党的阶级性质、最终目的、纪律、宗旨,终生坚持革命斗争,永不叛党,将私人利益服从人民的即党的利益,经常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学习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这八项标准原意旨在鉴定党员是否合乎标准,实际也可以用来约束党员了解党的主张、服从党的领导、实践党的纲领政策等。经过三年基层组织整顿,“平均约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党员是合于党员标准的或基本上合于党员标准的或经过努力可能达到党员标准的,约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是不合于党员标准的”[1]11。达不到标准的党员离开党的组织,可以纯洁党的队伍,提升党组织对党的政策主张的执行力。1955年2月党的第一次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会议认为,全国有百分之十五的农村支部处于落后状态,需要整顿,“使它们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5]。支部必须通过整顿,才能协调一致地执行党的政策意图,不致偏离党的领导,不致执行党的政策时迁延、走样。

2.建立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保证党的政治主张正确施行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决定在中央直至县委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制度。成立党的纪律检查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及各项具体政策”,“保证党的一切决议的正确实施”[6]。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党组织实施自我监督检查的常设机构,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的长效、常态化机构。1951年4月,党的第一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干部会议区分党组织本身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组织执行力检查上的工作范围:各级党委负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执行党的决议,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发现问题后的审查处理。这种明确分工,完备了对党组织执行问题的甄别发现、审查、处置职能,促进党组织执行力的提升。

(三)提升人民群众动员力:整风、多方团结以团结人民群众

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报告中说“我们的全部力量的源泉在于我们能够密切地依靠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我们要巩固地团结全党,目的正是为了巩固地团结整个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群众”[7]273。党的组织有力量在于党能够团结动员人民群众。提升党的组织力,必然要增强党团结动员人民群众的能力。

1.全党团结以团结全体人民

党团结人民群众,前提是党的内部团结与行动一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认为党的团结是团结工人阶级、团结全体劳动人民和全国人民的基础前提,要求全党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团结统一于党中央,要求党的高级干部遵守六项维护团结的规定。

2.全党学习团结人民群众的方法

党的事业必须动员全体人民才能完成,党必然要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如何团结人民群众,全党必须学习掌握相应方法。1950年3月中共中央要求全党学习斯大林、毛泽东关于共产党员要善于和非党群众团结合作的论述,改正“向党外群众摆党员架子,摆革命老资格,不愿或不善于和党外群众与民主人士合作的关门主义的毛病”[2]38,从斯大林、毛泽东的论述中学会团结群众的方法。

3.整顿干部作风,消除人民对党组织的不满

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满意,党动员群众的组织力必然打折扣,相反则会增强党的组织力。党在全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吸引大量人员加入,客观上造成党内思想作风不纯,干部中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严重,引起人民不满,为此中央于1950年5月要求各地整顿干部作风。整风运动的目的在于为动员人民群众实施土地改革准备党的组织和干部,“改善党和人民的关系”[8];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针对的问题是干部的工作水平、工作中所犯错误和骄傲自满情绪。1952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工作结合进行的指示》,要求开除一批丧失阶级立场的党员、撤销一批问题干部的职务。在“三反”运动过程中,党同时提拔优秀人员成为干部、吸引优秀分子入党,为党动员人民群众增强影响力、吸引力。

4.团结各民主党派以扩大人民群众动员面

民主党派遵从《共同纲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主党派中的知名人士在人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积极地和诚恳地同他们合作,帮助他们进步,是有利于国家与人民的,是完全必要的”[3]8。为此,1950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指示,帮助各民主党派解决党务经费、干部学习和实业困难,以团结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扩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动员面。

通过维护党内团结,学习团结人民群众的方法,整顿党员干部作风,加强团结民主党派,到了党的八大召开时,“我国最广大的群众已经组织起来”[8]273,说明党的人民群众动员力获得提升。

(四)提升组织队伍建设力:建党、发展新党员

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必然将党的各级组织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建立、完善,逐步加强各级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建设以发展壮大党组织,发展新党员以增强党的组织队伍建设力。

1.建立完善党的各级组织和工作机构,党的组织队伍建设有了实施力量

提升组织队伍建设力,首先要有组织,即建立完善党的各级组织;其次需要有专门力量去实施组织建设,即成立实施组织建设的专门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建立的各中央局及地方党委基础上,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完善各级党组织。1949年11月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在中央政府内建立完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级组织,赋予各级组织建设党组织、吸收新党员的职权。在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意识到自身管理被削弱的危险,要求迅速加强党的各级组织机构,“不只是我们党的组织部门应该加强,宣传部门以及其他若干部门,例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校等,也必须加强”[9]197。为了加强组织建设力量,中央要求在区委设立一个组织员和一个教员,在基层组织中配备脱离生产的工作人员,负责党的建设工作。1955年,中央考虑党员规模增大,建党已成为日常工作,遂取消建党组织员的设置。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还提出试建党的同情者小组的建议,附属于党组织,团结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及非党员,增强党的组织建设力。但这种组织,在之后的党中央文件中罕有提及。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建党工作,到1956年党的八大时,“党的组织已经分布到全国,并且分布到各个民族”[8]263。党的组织力量覆盖了全国各地、各民族、各行各业。

2.发展新党员,奠定党的组织建设力基础,壮大党的组织

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共中央就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内部党组织的决定中要求发展党员;1950年1月中共中央纠正新疆分局关于信仰宗教人员入党规定的偏差,要求加强民族宗教地区新党员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一个发展新党员的专题性决议于1951年4月发布,要求“除老区目前以整党为重点外,在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新区农村和工厂、矿山、企业、机关和专科以上学校中,党的组织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采取慎重的方针来发展党员”[12]65。此后,全国各地党组织纷纷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党员人数到1956年党的八大时“已经有一千零七十三万党员”[8]263,比1950年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时“已经发展到四百五十万人”[10]多了超过一倍,平均每年净增加100多万党员。党的组织力量快速增强,党的组织迅速壮大。

二、从五个方面总结主要经验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增强组织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清除坏分子,坚持团结教育,坚持统筹兼顾,可视为五个方面主要经验。

(一)根本特征: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提升组织力的根本特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整风整党等运动,无不在党的领导下完成。“党的领导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研究和分析过去所犯的错误,取得教训,从而求得在今后的工作中少犯错误,尽量不重复已经犯过的错误,并且尽量不使小错误变为大错误。”[8]265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改正错误,提升党的组织力。

1.党中央对整党、整风等运动进行总结,及时进行指导、部署

刘少奇在全国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上,全面分析党的组织整顿情况和发展新党员问题,形成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朱德在党的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上,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纪律检查工作,针对党员违犯党纪问题提出三条工作要求。党中央从全局的高度总结工作经验及教训,全面分析问题、科学施策以提升党的组织力。

2.党中央要求地方党组织汇报计划和总结,中央提炼经验全面推广

中央在整风运动中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及所属各省委、大市委、区党委及各大军区党委,根据自己具体情况,做出整党整干计划,电告中央审查批准,然后按此进行”[11]2。随后不久,中共中央转发了华东局关于整党工作、西南局干部整风、华南分局接受中央整党指示的决定,供各地整风运动参考、指导。中共中央要求各中央局、省委直至县委,学习西北局的做法,在整风运动中分析本地情况形成一篇讲演或论文;学习华东局要求省委、区党委就当地情况做综合报告的做法。中共中央转发西南局、华东局直属机关、西南局的三个辖区党委、华北局的河北省政府直属机关、上海市委等地的整风运动经验,向全党推广。

3.党中央指正党的建设中放弃党的领导或领导出现偏向的错误

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基层组织整党和发展新党员情况,指出个别地方在整党中放弃党的领导,表现为对群众意见不做很好的分析,由群众决定共产党员党纪处分的错误做法,要求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听取群众意见的关系,在审查和鉴定党员时坚持党的领导。党的第一次全国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会议,指出地方党委在领导农村支部上的三个偏向。为此,党中央要求地方党委从五个方面加强对农村支部的领导。

(二)根本路线:坚持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提升党的组织力必然遵循党的群众路线。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要求所有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善于和非党群众团结合作,坚持群众路线以提升组织力。

1.采取典型试验办法,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党中央认为“为了使领导上取得经验,并为了训练干部,在各地方各系统中立即进行整党的典型试验,是很有必要的”[11]。典型试验,即在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党员群众中进行整党尝试,目的是取得整党的经验、训练整党干部,做到整党经验“从群众中来”。典型试验被作为整党工作准备阶段的必要程序,党中央反对一开始就在全区域普遍展开整党工作,而是待试验获得经验后再向全党推开,实现“到群众中去”。中共中央组织部专门就典型试验作总结报告,分析典型试验中所走的弯路,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党中央将此总结转发各地作为指导。各地党组织分别为典型试验规定试验办法、试验内容,分析总结试验情况再向本区域推广。党中央在提升组织力的各项运动中,注意把典型试验作为必要程序、重要办法。

2.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群众自觉,反对包办代替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基层党组织整顿,有些农村支部采取包办代替办法,直接对共产党员施压,“使党员普遍发生恐慌,有的甚至逃跑、自杀,使农村支部不但不能整好,反而整坏了”[5]116-117。农村支部的组织力不但没有提升反而受到冲击。党的组织力的提升,从个体上看,表现为党的成员能力水平提升,包办施压的外因不能取代主体觉悟的内因,外因最终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党在总结基层支部整顿问题时,要求整党首先要研究支部情况,听取支部内成员意见,发现问题、激发自觉,从依靠群众主体作用角度,基于内因考虑提升组织力。

3.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党在整党整风过程中,一般会要求吸收非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在审查和鉴定党员情况时,一般会听取非党员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党员的看法,在群众中传播党对自身严格要求的做法;在整风整干时,一般会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9]316,接收人民群众的揭发信息,作为整顿干部作风的证据。这样既可以教育、监督党员干部,更加公正地处理党员干部;也可以教育群众,增强党组织对群众的吸引力、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三)根本方法: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可以使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思想迷雾,使党的组织形成思想统一、行动合力,是提升党的组织力的重要武器和根本方法。1950年4月,《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发布,赋予报刊记者和编辑对批评的独立判定权,吸引人民群众批评党的工作,以减少工作失误、改正缺点,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党的拥护度。

1.党中央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刘少奇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公开批评党的政策缺点,“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国家政治生活方面,都犯过暂时的、局部的错误。在国际事务的处理上,也不是毫无缺点和错误的”[8]265。剖析党的历史上错误路线的产生根源和克服办法,避免党组织再犯同类错误。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工作时反思,“在主观上是由于我们代中央起草的《在‘三反’运动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有不够切合实际的毛病,因而各地所制订的计划一般也都偏高”[5]122。经过反思以便科学制定整党方案。

2.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提升组织力的基本方法

新中国成立初期整风运动的主要方式,“是阅读某些指定的文件,总结工作,分析情况,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11]1。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整风运动的最后一个步骤,是整风运动的落脚点,目的在于明辨是非、澄清对错,以期团结同志、清除异己、纯洁组织、提高组织战斗力。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整党的必要环节。《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规定,在整党准备工作就绪后,第一步就是由负责整党的干部发动党员积极分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图鉴别对错、整顿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共产党员确保符合共产党员标准的方法。在整党过程中,党中央制定合格共产党员八项标准,第六项要求共产党员经常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检讨错误和缺点并及时纠正。

(四)根本目标:坚决清除坏分子、坚持团结教育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要清除异己分子、腐化变质分子,另一方面必须团结教育党内同志形成组织合力,这是提升党的组织力的根本目标。

1.坚决清除坏分子出党以保证组织纯洁

1948至1949年,由于党领导的革命形势快速发展,一批投机分子甚至反革命分子趁机钻入党内,共产党员队伍规模快速扩大,党组织纯洁性存在隐患。鉴于此,党中央要求“必须坚决地阻止投机分子入党,妥善地洗刷投机分子出党”[10]。中共中央要求基层整党,最主要的任务是清除混入党内的八类坏分子,从而纯洁党的组织。经过基层党组织整顿,全国退出党组织的人员中“有二十三万八千余人是完全丧失党员条件的堕落蜕化分子和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被开除党籍”[5]111-112,从而增强党组织的纯洁性。

2.坚持团结教育,反对惩办主义和自由主义

对待犯错误者所采取的态度,影响政党领导的正确性,左右政党组织内聚力能否形成。中国共产党认为,党员干部难以避免在工作中犯错,关键是其对待错误的态度,特别是积极工作的党员犯错误并无主观故意,有必要对其教育团结,经过教育改正的可以留在党内,对于不接受教育的才清除出党。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从团结同志的意愿出发,“着重思想的教育,而不轻易采取纪律处分”[8]272,达到党组织团结的效果。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要求“必须使党的处理既不犯自由主义的错误,又不犯惩办主义的错误”[12]470。党反对以惩办主义对待犯错误、有缺点的同志,反对以简单的组织处分代替教育。惩办主义操作起来简单容易,却不能切中党员干部犯错误的思想根源,不能教育党员群众,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党同时反对整风整党中的自由主义,反对对问题错误不过问、不总结、不制裁,对“三反”对象、整党中的坏分子姑息迁就。党坚持对犯错误的同志团结教育,增强党组织的内聚力,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

(五)基本思路:坚持统筹兼顾

党的组织力既体现于党的自身,也体现于党的职能履行的外显。提升党的组织力,一方面需要统筹自身的各种因素,扩大、凝聚起自身的力量;另一方面需要行使党组织的职能、发挥党组织作用,兼顾与党组织行使职能相关的外在因素,吸引、凝聚起外在的力量。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统筹兼顾内外因素,可谓提升党的组织力的基本思路。

1.因地制宜开展整风整党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革命事业发展不平衡,各地党的组织力差异较大,党的整风整党运动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党中央在发布整风命令时,要求老区当年夏秋冬三季完成,已准备土改的新区则要求夏秋两季完成,腾出时间秋后土改。党中央要求发展新党员时,东北地区重点对象在工矿企业,华北地区除工矿企业外可在农村个别接收党员,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区着重于农村,华东地区既可在农村也可在工矿企业发展新党员。党的八大总结,“凡属地方性质的问题和需要由地方决定的问题,应当由地方组织处理,以利于因地制宜”[8]270,并将此作为扩大党内民主的原则内涵写入党章。

2.分类施策增强整党整风针对性

以不同行业单位成立的党组织,其组织人员构成、功能职责、文化内涵等存在差异,决定各自的组织力表现特征、水平高度不同,需要针对性采取措施提升组织力。在整党整风运动中,党中央要求机关党支部的整顿与“三反”运动、总结工作、整顿队伍、干部鉴定等相结合,工矿、企业党支部的整顿与“三反”“五反”运动及民主改革、生产改革等相结合,学校党支部的整顿与思想改造和清理“中层”等相结合,农村党支部的整顿与生产及整顿互助合作组织等相结合。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在提升组织力方面采取的措施,结合当时党面临的主要任务,取得相应的成效,为党全面掌握政权、实现社会稳步过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提升组织力的五个方面主要经验,可以为当今及以后党的组织力建设提供依据、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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