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点并校留置资源处置和利用研究*
——以山东省菏泽市为例
2021-01-16冯翠
菏泽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冯 翠
(菏泽学院政法学院,山东 菏泽 274015)
撤点并校留置资源即撤点并校后遗留下来的闲置和已处置资源,主要是指我国农村中小学教育布局重新调整后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中被撤并停办的所有可用校舍校产,包括被撤并学校的校园土地、房屋、实践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但这不包含尚在办学中学校的空闲校舍。
一、菏泽市撤点并校留置资源处置与利用现状
(一)菏泽市撤点并校留置资源基本情况
2001年我国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因地制宜调整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由此撤点并校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菏泽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于2001年6月在全市展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2001年全市小学数量为3 581所[1],2004年下降到2 028所,四年内小学数量下降了40%,此后下降趋势趋于平稳。受某些省份部分地区片面将办学规模和学校数量作为调整的主要依据,搞简单“撤并”或“一刀切”的影响,2012年全国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被叫停,菏泽市中小学撤并速率也变得更为平缓,至2019年降为1 408所[2],每年下降比率约为5.5%。据估计,未来一段时期,菏泽市撤点并校留置资源仍会有增无减,因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分析报告显示,到2030年,全国城镇地区每年大约要流入1 200多万农村人口[3],中小学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将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所以我国农村中小学数量仍会持续减少,撤点并校留置资源将进一步增加。
(二)菏泽市撤点并校留置资源处置与利用基本做法
根据菏泽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自撤点并校以来,菏泽市中学数量增减波动幅度较小,被合并以后留置校园多数改为小学使用,留置资源仍作为教育资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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