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农村合作社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对策研究*
2021-01-16王广峰陈光磊
菏泽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王广峰,陈光磊
(1.菏泽学院合作发展处,山东 菏泽 274015;菏泽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山东 菏泽 274015)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社,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助推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是加快“三农”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一、新时代新型农村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建设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
组建多元化农村合作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成立业务领域广泛、功能作用各异、规模形式灵活的多种形式的合作社,能够很好地解决单家独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难题,也将促进市场的开拓和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将单一的生产环节向产前和产后延伸,逐步覆盖整个产业链条;将重点主导行业产业向多个行业产业拓展;将单一的农业生产经营向信用合作、互助保险等多领域拓展,持续扩大合作业务范围,形成“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和“一端连农户、一端连市场”的新格局[1]。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与江苏、河南、安徽三省接壤,具有明显的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原经济带发展战略、突破菏泽鲁西崛起战略等多个国家、省级战略的交汇点和政策叠加区。对于菏泽市来说,组建多元化农村合作社更具有典型性、针对性、现实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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