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市场经济信用基石的缺损与重构
2021-01-16白艺娟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1年12期
白艺娟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以马克思之见,在未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进行生产劳动,在社会所有制下人们同生产资料的关系已经没有差别了,彼时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将不复存在,整个社会将按照完全而合理的计划进行生产。然而,20世纪以来,现实社会主义国家都尚未达到马克思所说的实行社会所有制、没有商品货币关系、实行计划经济的世界范围内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市场经济或曰商品经济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仍有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因此,如何正确处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的失信现象是现阶段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
一、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诚然,市场经济的逐利性极易诱使部分市场主体为追逐利益的最大化而产生违约意念并将之付诸于行动。但事实上,市场交易发生之初就要求各经济主体严格遵循市场交易规则。在失信行为产生时,恪守信用准则的交易主体又会联合起来要求建立约束与惩戒失信主体的市场管理机制。简言之,市场在各经济主体的博弈中不断产生失信行为,又借助制度体制的不断完善尽可能减少和遏制失信现象。[1]这正是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在人类社会特定历史阶段得以保存、延续与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看,失信行为将伴随市场的存在而存在,但市场经济并不必然导致社会信用的严重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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