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山小调》的播布:文本价值的稳定、耗散及敞开
2021-01-16王文营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王文营
(临沂大学 文学院,山东 临沂 276000)
任何符号都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是“发出者自我意图的抛出物”。符号文本形成了一定的意义形态,具备了文本身份,文本就有了意义的多种指向可能。“我们可以发现艺术/仪式/文化领域的符号表意,能指并不需要明确指向所指,而是独立形成价值”[1](P93),也就是说,能指的意义隐含着自身的规范性,尤其是一定的约定俗成,所以任何文本的出现往往都会不自觉地与自身存在的文化连接起来,形成意义的文化构型,也就是“型文本”。“型文本”是指符号的文化背景的显性文化框架,比如《沂蒙山小调》凸显的民歌小调的文化符码,随着身份、历史、文化、地域的诸多变化,文本本身意义有定式,耗散和衍生,符号文本的播布自然在“型文本”之上出现了伴随文本:前文本、生成文本、解释文本等诸多变化。当前,关于《沂蒙山小调》民歌原型、艺术演奏风格与传播等方面的研究较为深入,取得不少成果。本文欲从符号文化学和口头诗学视角探讨下其文本意义的固定、耗散、创生及仍然存在的敞开性问题。
一、《沂蒙山小调》文本的定式来源
《沂蒙山小调》的出现有很强的意图命意,是抗大文艺战士李林、阮若姗在沂蒙山区为进行抗日宣传针对封建道门会黄沙会而创作的,有去巫化和对民众进行精神启蒙的价值内涵:“当时歌的名字叫《反对黄沙会》。歌词分八段,内容主要是控诉黄沙会的罪行,揭露黄沙会的阴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