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成效、困境及路径选择
2021-01-16李光龙周云蕾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陈 燕,李光龙,周云蕾
(1.合肥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2.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3.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233040)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受到广泛关注。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已有26个省份、2 80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数占比96.8%[1]。在“后均衡化时代”,义务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更体现为社会民众日益增长的优质义务教育资源需求和优质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不充分供给之间的矛盾[2]。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3]。在巩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为必然选择。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体现为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内涵式发展。徐小容和朱德全认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多元力量协同主导,以受益均等为特征,通过差异化治理方式推进的立体化均衡[4]。范涌峰和宋乃庆认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应是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兼顾、具有推动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和促进学生个体发展双重功能的特色化发展[5]。
目前,学术界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省域[6]、农村[7]、城乡间[8]和县域内[9]层面展开分析,只有少数文献专门探讨城市内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兰峰等人运用空间失配理论,对西安市9个城区小学教育资源的失配程度进行了空间效应分析[10]。冯仰存基于某一线城市7个区的调研数据从教师视角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认可度进行了研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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