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鼎“梦”诗见其心理情感动因
2021-01-16李曦萌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李曦萌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047)
赵鼎,字元镇,解州闻喜人。“论中兴贤相,以鼎为称首云。”[1]其在高宗朝曾备受推崇,地位举足轻重。据统计其留存的296首诗歌中,“梦”诗①关于“梦”诗的统计是将诗歌中带梦字的记为一首,诗题有梦而具体诗歌内容无梦不计入,具体诗歌内容若出现两次及以上梦字记为一首。共有41首,占比约14%。在其之前的苏轼“梦”诗325首,占比约12%。与其同样享有“南渡四名臣”之称的李纲“梦”诗152首,占比约10%;李光“梦”诗44首,占比约9%;胡铨“梦”诗7首,占比约8%。在其之后的陆游“梦”诗927首,占比约10%。相较之下,赵鼎“梦”诗的占比不算低,在其诗歌中存在着这么多“梦”,也并非偶然。结合其政治、人生经历,诗中不仅仅包括梦意象,对赵鼎之诗的梦境进行解读,发现其诗中流露出的深隽复杂的情感内涵。
“梦”作为文学要素,在文学创作中很常见。最早关于梦的记载见于甲骨文中的占梦卜辞。《诗经》中的《斯干》《无羊》,虽描写的是占梦活动,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斯干》考室,《无羊》考牧,何等正大事,而忽然各幻出占梦。本支百世人,人物富庶,俱于梦中得之。恍恍惚惚,怪怪奇奇,作诗要得此段虚景。”(《说诗晬语》)由对梦境进行纯粹的记录到对梦境进行文学的加工与创作。《庄子》充满了复杂多样的涉梦寓言,如著名的“蝴蝶梦”“神龟梦”等。汉代“以梦为赋”,如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充满了梦幻主义色彩。唐宋时,梦已成为文学创作中不可缺少的意象选择。“梦”频繁出现在诗人的文学创作中,其在一定程度上往往超越了生理行为,成为展现诗人内心深处真实心理状态的文学载体,从而将情感外化在诗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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