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目的论伦理学:以黑格尔为中介
2021-01-16苏晨生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马克思
苏晨生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熟读《共产党宣言》的人都不会对马克思给道德宣判“死刑”的言论感到陌生:“共产主义要废除永恒真理,它要废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1](P77)。 但让人不解的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又充满着道德谴责,这“使得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看起来似乎在拒斥道德的同时,又在批判资本主义的过程中深深地诉诸道德。 ”[2](P2)
那么,马克思到底有没有否定道德? 关于这一点,学界大概有两种观点,一种看法认为马克思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non-moralist)或反道德主义者(anti-moralist); 一种看法认为马克思并没有完全否定道德,有些学者甚至认为马克思有一套自己的伦理学理论。如果前一种观点所面临的挑战就是如何解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谴责,那么后一种观点就要直接面临马克思自身的反驳。在理论上似乎前一种观点更能得到辩护,至少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究竟是否是道德谴责, 还有解释的空间①,马克思自己也反对道德说教;而后一种观点似乎更难得到辩护,因为马克思明确表明要否定所有的道德。但实际上大多数学者走的是后一条道路。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为马克思辩护成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在这一问题上,本文同意尼尔森、Steven Lukes 等人通过划分不同的道德形态的方式为马克思辩护,认为马克思并没有否定道德②。 通过此类区分,就可以在坚持马克思给道德宣判死刑的同时, 认定马克思并没有完全否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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