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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欧盟债权融资来源选择与税务风险

2021-01-16付博

国际商务财会 2021年17期

【摘要】欧盟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海外项目债权融资来源有“内保外贷”、集团内借款和东道国银行借款。文章重点论述了“内保外贷”的国内银行选择,集团内借款的国别选择,财务公司的设立和转贷的税务风险,以期为投资欧盟的中国企业提供参考。

【关键词】投资欧盟;债权融资;内保外贷;集团内借款;税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2.42;F275.4

欧盟是国际格局中一支重要的战略性力量,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2020年,中欧贸易额達6495亿美元,中国首次跃居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同时,欧盟是中国的第三大投资目的地,中国对欧盟的投资流量达100.99亿美元,占流量总额的6.6%。中国投资欧盟的主要国家是荷兰,流量达49.38亿美元,占对欧盟投资流量的48.9%。截至2020年底,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存量为830.1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3.2%,存量上百亿美元的国家为荷兰、卢森堡、德国、瑞典,其中,对荷兰直接投资额居首位,达260.41亿美元,占对欧盟投资存量的31.4%。到2020年底,中国共在欧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近2800家,覆盖欧盟的全部27个成员国,雇用外方员工近25万人。因此,研究欧盟项目债权来源选择相关问题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海外项目需要资金时,其借款来源主要有从国内银行借款(即内保外贷)、项目所在国银行借款和从集团内借款。文章主要讨论从国内银行借款和从集团内母公司或子公司借款。

一、从国内银行借款

从国内银行借款,应重点考虑中国与受资国税收协定中哪些国内银行所得利息收入可以免征预提税,从而确定借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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