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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交广分置部分问题探析

2021-01-14王玉龙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1年9期

王玉龙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高凉置郡问题新探

乐史《太平寰宇记》高州条引《投荒录》:“高凉郡土厚而山环绕,高而稍凉,故以为名”[1]3087。孙吴时期,高凉贼率犹为剧烈。陈建梅据《吕岱传》提出,高凉郡为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吕岱权宜承制,因钱博之降而置[2]318。陈氏这一观点主要来源于吴增仅,近乎为学术界所公认。

传世文献中对于高凉(高粱)最早的建置记载来自于《汉书·地理志》:“合浦郡,武帝元鼎六年开,莽曰桓合。属交州。户万五千三百九十八,口七万八千九百八十。县五:徐闻,高凉,合浦,临允,朱卢”[3]1630,即高凉在武帝时属于合浦郡。

《续汉书·郡国志》合浦郡“高凉”县下刘昭补注:“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孙权立高粱郡”[4]3531。《宋志》高凉太守:“二汉有高凉县,属合浦,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吴分立,治思平县,不知何时徙”[5]1197。胡三省则认为,吴分高凉县立高凉郡在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217年)[6]5047。《三国志》卷六十《吕岱传》:“延康元年(220年),代步骘为交州刺史。到州,高凉贼帅钱博乞降,岱因承制以博为高凉西部都尉”[7]1384。谢钟英据此认为建安二十五年吴以高凉为合浦西部都尉,然置郡之年不可考[2]253。其中《太平御览》卷一七二高州引《南越志》对于高凉置郡经过记载最为详细:“高凉,本合浦县也。吴建安十六年(211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8]838。因此,吴增仅认为《南越志》与《吕岱传》合,则高凉郡为建安二十五年置也。

笔者以为,谢氏建安二十五年吴以高凉为合浦西部都尉之说很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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