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产品侵权责任研究
2021-01-14□文/高文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8期
□文/高 文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郑州)
[ 提要] 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给现有法律框架带来新的挑战,当人工智能产品造成侵权,其所面临的民事责任认定及后果承担面临若干法律疑难,包括人工智能产品能否成为独立责任主体、因果关系查明困难、过错责任原则难以适用等,这是我国传统法律制度面临的新问题。 为了更合理有效地应对这些问题,建立人工智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人工智能强制保险制度、建立数据留存机制等都是可适用的法律方案。
一、引言
近十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在多个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从最开始的智能语音输入,到后来的智能家电,到现在的自动驾驶汽车,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担忧。与传统法律不同,人工智能没有自己的思想意识,不能作为传统法律上的“人”来接受法律的管制,于是,如何对人工智能进行法律上的监管成为了各国共同的难题。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颁布了各自的“人工智能战略”,同时开始探讨人工智能发展后可能面临的人格、隐私、侵权、产品责任等问题。我国也于2017 年将人工智能的发展规划上升至国家战略的层面,明确了人工智能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及目标。随着人工智能产品的逐渐普及,人工智能产品侵权责任分配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法律问题。当人工智能产品造成侵权,谁应成为侵权责任承担主体?……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