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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区治理走向社区共同治理的法治化路径

2021-01-14刘正全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建构主体基层

刘正全

(中共达州市委党校,四川 达州 635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的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是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科学指南,是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1]。要真正打造十九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进而形成人人有责、尽责并享有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必须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动行政法治在社会综合治理和现代化建设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注重社区治理从传统单一治理走向多元多主体共同治理、建构社区共同治理模式过程中走法治化道路。

一、当前社区治理的主要模式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对整个社会进行治理创新的基础和平台。要对整个社会的治理模式进行创新,必然离不开对城乡社区这一构成社会基本组织细胞的治理模式进行分析和重构。近年来,不少城乡社区致力于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思路与新举措,通过党员干部发挥先进作用,引领社区人员、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共同治理,有些区域甚至形成了三者联动的治理模式,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为国内其他区域的城乡社区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总体来说,当前城乡社区的治理方式、方法与治理模式,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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