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综述
2021-01-14游小艳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游小艳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 201806)
0 引言
“高职院校”是高等职业院校的简称,是构成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类型,教育部2019年统计我国高职(专科)院校1423所,在普通高等学校中占比过半。高职教育以向社会培育一线高素质、高技能职业技术型专业人才为目标,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在国家政策的引导支持下,我国高职教育近年来发展迅速,现代化职业教育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但目前高职院校面临较为严峻的师资困境,2019年高职教职工699 400人,在普通高等学校中占比约为27%。研究发现,当前高职教师职称评聘体系的缺陷成为制约高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职称制度关系教师切身利益,也是激励约束高校教师的一项长效机制,职称工作关系师资队伍建设,影响学校发展大局。
我国教师职称制度由来久远,现代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历经百余年,处于不断发展革新中。我国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历经1949—1966(技术职务任命制)、1978—1985(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1986至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3个发展阶段[1],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发展也经历了1986—2000(标准共用时期)、2000—2016(三足鼎立时期)、2016至今(放权发展时期)3个阶段[2]21。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综合分析历年有关高校教师职称研究的成果,总结发现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开展初期,在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业务钻研和教师队伍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绩,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原有职称评聘体系的弊端日益凸显,职称制度改革呼声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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