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加强法制”到“法治中国”
——论习近平对邓小平法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2021-01-13杨叶红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杨叶红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6)
与西方国家的社会演进型法治道路不同,政府推进的力量在中国法治建设当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执政党对于“走向什么样的法治”与“如何走向法治”的法治目标与推进步骤的思考与谋划深刻影响着中国的法治进程。邓小平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开路人,邓小平法制思想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固基石。世易时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入新时代,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共产党人在继承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战略布局,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邓小平法制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凝结着我国法治实践的智慧和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两颗明珠,深入研究习近平对邓小平法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有利于我们认清来路,展望前路。
一、习近平对邓小平法制思想的继承
邓小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创者。虽然当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处于恢复重建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法治建设规律认识还不深入,但是邓小平以其高瞻远瞩的战略思想、热爱人民的伟大情怀、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和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被随后的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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