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内化视角的互联网平台履行社会责任路径研究
2021-01-13胡越男张丁丁
互联网天地 2020年12期
□ 文 常 琳 胡越男 张丁丁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技术及产业发展,互联网平台及其业务模式已渗入到社会公共日常的方方面面,迅速地改变大众的思维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对于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往往提供覆盖一个或多个垂直领域的完整的服务体系和解决方案,业务本身具有“公共属性”,服务着数以亿计的用户群体。通过聚合海量的产品和服务信息,平台实际上组织了供需方的网络交易,故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与传统私营企业相比,有其独特之处。而其所拥有的海量数据、技术能力、可调度整合的社会资源也为在现代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奠定了实践条件和实现基础。
二、互联网平台履行社会责任的驱动力
互联网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已逐渐成为政府监管、社会大众以及企业自身的共识,其履责动力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外部他治,二是平台自治。
外部他治的推动力主要可分为:政府监管、行业协会、社会舆论及社会公众等。其中,政府监管通常关注负面事件所引发的底线问题,通常使用行政协调、法律修订、指导意见、约谈公示等治理手段,快速介入平台社会责任具体事件,从而降低负面社会影响;行业协会更为灵活,通常对平台企业的负、正面问题均有所涉及,往往以倡议公约、操作指南、行业自律监督、会议宣讲等形式为推动载体;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发挥基础监督作用,一方面,通过舆论媒体及社会大众之间的争议讨论,可不断夯实并逐渐厘清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模糊点和具体问题的履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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