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理论逻辑
2021-01-12杨明佳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主体
杨明佳,司 喆
(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发展蓝图,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注入强大思想力量。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样需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1],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社会发展实际,在总结社会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将其发展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则创新性地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到“社会治理制度”,充分体现了“创新社会治理理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已成为我们党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2]。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理论创新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既是对社会管理经验的总结与升华,更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支撑。因此本文试图从“价值”“意蕴”“路径”三个维度探讨其理论逻辑,以期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建设增添时代注脚,推动社会治理走向制度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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