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征收补偿的历史演进
——基于财政制度的分析视角
2021-01-12杨纯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制度
杨 纯
〔中南大学 法学院,湖南 长沙 550025〕
征地补偿制度一直以来是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点问题之一,基于征收补偿的矛盾和冲突在学界存在着诸多观点。[1][2][3]在农地征收过程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并不只是单纯由制度所决定,不仅是缺乏土地市场与补偿低廉的问题,更多原因在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政策干预与民众的权利意识之间的博弈。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反映的是时代背景、财政水平、权利主体的互动关系。一般而言,我国经济状况决定财政运行,而财政水平又影响其他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土地征收补偿是财政对被征地农民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在现行体制中单纯地提倡增加土地补偿标准或者建立土地市场,而不推行强有力的改革措施,只会使农业成本上升,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在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研究中应跳出就土地征收谈认识的陷阱,把研究视角放在受时代背景影响之下的财政政策的维度上,重构征地制度及征地补偿,通过平衡当下经济发展水平之下的财政状况与农民权益的博弈格局来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一、统收统支财政体制下的土地征收补偿
我国建国后实行的财政模式为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受这一财政模式影响下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表现出来的特点是补偿标准低、相关补偿制定粗略,此时的土地征收服务于国家的工业化建设。
1.土地征收补偿的初级阶段(1949—1952年)
起步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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