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人性世界
——从人性的本质、内容、根据与价值指向的维度看
2021-01-12陆建华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5期
陆建华
(安徽大学 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39)
《孟子·滕文公上》云:“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很多学者认为这是对孟子人性学说的高度概括。“道性善”,说明孟子以人性善作为其人性学说的特质,并以此区别于其他人性学说;“称尧舜”,是因为在孟子看来“尧舜,性者也”,其“善”的行为出于本性,或者说其顺性而行自然向“善”,堪称践行人性善的楷模。其实,孟子人性学说并非“性善”所能概括,因为这仅仅是从人性的价值指向的维度对其所作的总结,未曾涉及孟子人性学说中关于人性的本质、内容与根据等方面。
我们知道,孟子论述人性是基于论证“德”之于人的内在性或曰仁义内在的需要,也是基于重塑儒家人性学说或曰批评儒家已有的人性学说的需要。关于孟子之时儒家已有的人性学说,在《孟子》中有记载,那就是孟子弟子公都子所概括的“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以上三种儒家已有的人性学说共同的缺憾就是都没有从人性之维解决道德之于人的内在性问题,从总体上看都是将道德视作外在于人的存在。具体而言,告子所谓的“性无善无不善也”,明确否定人性的道德性,反对将仁义等列为人性的内容;认为“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者并不认可人性的绝对的道德性,从而未将仁义等列为人性的唯一内容,其所谓人性的内容包括“不善”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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