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地域逻辑
——以吉林省G村为个案
2021-01-12陈宁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农村
陈 宁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心已发生历史性转移,即从脱贫攻坚迈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随后发布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指出,“十四五”时期,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中央曾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坚持系统观念的原则。从系统观念出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涉农业质量、设施建设、人才培育、农村改革等诸多方面,它绝不是农村社会生活中某个领域的单独发展,更不是简单地利用诸如经济增长之类某一社会部分的变迁去撬动整个乡村的进步,而是在积极把握农村社会内外部诸多构成要素的历史性的相互联系的基础上,充分注重协同性和关联性,通过全社会部门的整体部署和协调推进,实现我国乡村的全面振兴。笔者认为,坚持系统观念的基本思路不仅适用于各级政府的政策安排和具体操作,也适用于学术界针对乡村振兴的研究分析和对策建议。换言之,学界应从社会系统和历史关联的维度深入挖掘乡村振兴的动力机制,在从外部地域结构到农民个体经验、从地方制度安排到基层具体实践、从既有分配秩序到日常习惯积淀的视角转换中探究乡村振兴的社会和历史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