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土地发展权的理论及实证研究
2021-01-12赵金英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赵金英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运行的不断深入,以及土地管理法的更新和系列土地政策的出台,集体土地在发挥保障性功能的基础上,逐渐开始承担资本功能。集体及其成员的土地权益问题凸显,法律规制出现难题,急需明确土地增值分配的法律应对策略。确立集体土地发展权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法律途径,它适应我国土地市场尤其是集体土地资本要素市场的现状,能较为合理地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增值收益,值得我们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认真对待。
专栏主持人语:2021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要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要继续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让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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