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术理论的知识学属性
2021-01-12刘春阳
华中学术 2021年2期
刘春阳
(武汉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艺术理论的建构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程[1],但艺术理论自身的知识学属性尚未完全澄清。现代性知识学工程实证化、普遍化以及专业化的合法化诉求,在艺术理论中是否能够实现,也是需要考量的问题。学科划分以及专业化的学科化工程给知识生产提出了学科自主化的要求,因而每一种知识系统都极力把自己建造成具有单一明晰的知识依据、阐释技术及价值准则的体制化系统。艺术理论学科化工程的学理诉求与其它知识系统并无二致,即在实证主义、普遍原理等现代知识学的维度上,引入单一明晰的知识依据来构造学科化、体制化的知识系统。但是,从知识学属性上,艺术理论又不可能按照现代知识学的学理诉求来予以规范和规训,因为艺术理论是一种反思性的、历史性的和地方性的知识生产活动。
一、作为反思性知识的艺术理论
在人类的知识学发端处,由于世界是一个整一性的世界,人类的知识还是由“逻格斯”“道”“神意”等统摄为一个混沌的整体,所以并不存在类型学意义上的知识生产。虽然中西方都存在着“诗论”“画论”,但它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学科化的艺术理论,很大程度上只是那些具有识字、鉴赏能力的公众对自己鉴赏经验的描述和总结,并同样受到“逻格斯”等的统摄。在现代性工程的展开、知识生产体系的制度化运作之中,知识之为“知识”及其“目的”变成了“学科”的知识及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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