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
——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蕴
2021-01-12梁平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梁 平
(华北电力大学 法政系,河北 保定071003)
2020 年11 月16 日至17 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在于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的实践推进更是需要“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德才兼备”体现在法学教育教学环节则是“德法兼修”。培养新时代“德法兼修”法治人才,既是高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支持的重要体现。因此,各高校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厚德育、强专业、重实践的有机统一,推进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新时代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培养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建设。2017年5 月3 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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