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贯通协同:新时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
2021-01-12卜万红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8期
关键词:监督
卜万红
(河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纪检监察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纪检监察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强化反腐败机构、职能的衔接、贯通与协同,重构纪检监察体制。根据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大后,改革的重点是纪律检查体制,主要任务是增强反腐败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效能性。以纪律检查机关为中心,推动反腐败机构、职能初步实现衔接、贯通与协同。党的十九大后,改革的重点是国家监察体制,主要任务是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实现其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合署办公,建立新的纪检监察体制。以新的纪检监察体制为中心,实现反腐败机构、职能在更高层次上衔接、贯通与协同。改革逐步消除了原有体制机制的弊端,推进了国家治理腐败体系和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
一、针对纪检监察体制的突出问题,明确反腐败机构职能衔接贯通协同的目标方向
“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①新时代的纪检监察体制是针对原有监察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的。有效解决纪检监察体制存在的问题,补齐体制短板,建立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新体制。这是改革的目标追求。
(一)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登录APP查看全文
